宏福苑火災|黎棟國:獨立委員會更彈性 江玉歡:應賦予足夠權力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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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奪命火,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2日)宣布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審視起火及迅速蔓延原因。與按法例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不同,坊間不少聲音擔心其權力有限,難以徹查真相。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早便在電台節目中指出,她雖然認同設立獨立委員會方向正確,但政府應明確解釋為何不採用獨立調查委員會,回應民間疑慮。她表示,相信政府有能力做好解說工作,給予合理解釋。同為立法會議員的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則表示,獨立委員會不受既有法律程序與「框框條條」(應為「條條框框」)約束,可更有彈性及快速地找出真相。

特首辦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政府是參考及審視以往調查兩宗大型事故的經驗,決定成立獨立委員會。政府會協助委員會高效運作,包括主動提供有助其工作的資料,「全力提速提效」推展調查工作,包括刑事調查。

12月2日為大埔宏福苑大火死難者「頭七」,曾經是數千人的美好的家,外牆留下火災印記。(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黎棟國:獨立委員會不受既定法律程序約束更具彈性

黎棟國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說,香港處理重大事件時,可以採取幾種方法,包括按法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成立獨立委員會。兩個委員會均由法官出任主席,前者具有傳召權,他則強調後者「大家要注意『獨立』呢兩個字」,指委員會由獨立第三方人士組成,公信力較大。

黎棟國提到,獨立委員會職權範圍需涉及大家關注的全部問題,工作目標要清晰。他又認為員會是一個行政組織,舉行公聽會等時不受法律既定程序約束,可更有彈性、相對較快地完成報告。尤其是今天老舊樓宇的維修仍持續進行,愈快找出系統性缺陷,並針對性處理,便愈有針對性效果。但他承認,調查委員會不是法定機構,並不能強制要求涉事部門或持分者提供資料。

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相信相關部門按特首指示提供充分資料

至於委員會組成,他認為應該由專業人士主導,如在消防等領域具有良好聲譽的獨立專家,以確保調查的客觀性和專業性,而這些專家須與行業沒有任何關係。黎棟國相信所有相關部門將會根據行政長官指示提供充分資料,委員會亦會舉行聽證會、邀請部門、工人及目擊者在聽證書作書面陳述,公開提出意見以尋求真相。

他續說,雖然獨立委員會沒有傳召權,但市民心中都希望事件真相可水落石出,相信不乏大眾提出意見。此外,他又指市民現時多使用手機,在聽證會上陳述時不再只是憶述,而是「有片有聲有畫」,可將事發經過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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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認為,獨立委員會與現時其他部門的調查工作是相輔相成,隨著聽證會上的資料整理和收集,將能為執法機關提供更多方向及資訊作重點調查。黎棟國最後指出,政府已全力善後,災後工作有序進行,居民亦已得到了安的安置,目前應集中精力找出問題癥結,「將成個制度早日搞好佢」,消除維修隱患。

江玉歡:以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均涉公眾關注

江玉歡在同一節目中表示,認同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的方向正確,但留意到行政長官公布後,市民普遍關心為何不按條例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她認為政府有能力做好解說工作,給予合理解釋,又指獨立調查委員會擁有更大的權力,包括搜證、盤問及傳召證人監誓作供等。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她續指,政府歷來成立的調查委員會都是依照相關條例組成,而且每次都會附加說明,例如,調查沙中綫紅磡站剪短鋼筋事件時,便說明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因為事件關乎公眾安全,並受到公眾關注。南丫海難事件中,政府亦指事件屬重大傷亡事故,並引起公眾關注。

政府應賦予獨立委員會足夠權力

江玉歡認為,這次大火涉及重大人命傷亡,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更具有其優勢。特首辦公室昨晚回覆查詢時,指今次獨立委員會運作類似類似過往大型事故的調查,包括2003年屯門公路車禍、2018年大埔公路車禍。江玉歡指出當時由於沒有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缺乏傳召權,只可舉行公開聽證會,但她亦指出,委員只花了約十個月時間便完成報告。

江玉歡提到,依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過去一直沿用,在其他行普通法的國家亦一直有使用,希望政府能明確解釋為何今次火災不一如既往地採用法定程序,若不幸再次有重大傷亡事故,「下次用咩準則?」。她也建議,政府須賦予獨立委員會足夠的權力,以還原事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