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決・一片看清|藉社運推制裁 裁勾結外國勢力罪成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行,以及利用其旗下媒體《蘋果日報》發布煽動內容,他及蘋果日報相關三公司合共被控的三項罪名,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今日發出裁決理由書,直指黎是案中主謀,又指他或因其個人經歷,對中國存在仇恨,故一直想用盡辦法改變中共政權。
根據控方案情,黎早在2019年以前,已開始建立他的國際政治人脈,尤其是美國及台灣,透過其身為美國共和黨黨員的助手Mark Simon,聯繫美國政要。此外,黎亦看準2019年社運爆發,認為是好時機,用《蘋果日報》發布煽動文章,並連繫經營國際線的「重光團隊」,着該團隊作國際遊說,務求達致「支爆」。
黎智英自辯時稱,他在《國安法》生效後已沒再提制裁,其律師亦希望法庭會考慮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但法官審訊時已明言,要求制裁與發表意見,是兩件不同的事。裁決書亦指,黎在《國安法》後仍繼續其反中言論,只是略為收歛而己。
一.2019年前已建立的政治人脈關係
案情透露,黎智英經營《蘋果日報》之餘,亦一直出錢出力,在美、台等地建立人脈,其中在美國的連繫尤其深入。他在2019年前,已有數名甚有份量的政治人脈,包括曾任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Paul Wolfowitz、美國退役上將Jack Keane,及前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等。
(黎的4個主要美國人脈:Jack Keane,Paul Wolfowitz,郭明瀚及Mark Simon的資料圖)
除此以外,黎的美籍助手Mark Simon,本身是共和黨人,他認識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的助手Mary Kissel,並能從Kissel取得「內幕消息」。此外,黎亦有與華府時任專家惠頓(Christian Whiton)等互通電郵。
此外,黎亦有與英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之一的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及「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有聯絡。
2017年為台灣引薦兩名美國專家
黎亦有積極建立台灣的政治關係。他於2017年,已透過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引薦他的兩名朋友Jack Keane和Paul Wolfowitz。黎為這安排出資1490萬港元作為兩人的顧問費及行程費,兩人每年各收黎75萬美元的顧問費。但黎稱他沒有參與會面,不知他們談什麼。法官李素蘭曾問黎是否為協調美台的中間人,黎否認其事。有法官問黎為何要出錢出力幫台灣,黎稱他在台灣有生意,台灣又是華人地區唯一有民主的地方,故想為台灣做些事情。
曾向蔡英文引薦郭明瀚
此外,黎亦曾向蔡英文推薦過其好友郭明瀚,3人曾於2018年3月見面,最終沒成事,但他有付郭的旅費。
二.認為2019年的社運是好時機
陳方安生及李柱銘先後訪美
控方指,當香港在2019年3月開始討論《逃犯條例》時,黎曾與向李柱銘討論到美國對中國的態度時,認為兩黨敵視中國的情況趨明顯,覺得是好的時機向美進行遊說。該討論後,前政務司陳方安生於同年3月到訪美國,李柱銘等人於5月出訪,郭明瀚有自願提供協助,黎亦有向郭明瀚付款。
黎親自出訪曾會彭斯蓬佩奧
黎智英在同年7月親自訪美,並在其助手Mark Simon安排下,與時任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和時任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見面。黎自辯時稱,他與彭斯見面時只講香港情況,不敢要求彭斯做任何事。至於與蓬佩奧見時,有提過制裁。
疑遊說美議員通過香港民主法案
同年9月,黎在港曾會見美國時任參議員Rick Scott,黎稱他只是請求Scott幫香港,不記得詳情。控方指黎想遊說Scott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黎稱不記得。黎同年10月再次訪美時,曾與眾議院時任議長佩洛西會面,但黎稱他沒有在國會發言。
曾在紐約時報發文籲制裁香港官員
及至2020年5月29日,黎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Do My Tweets Really Threaten China’s National Security?〉文中提及報復中國打壓香港的方法,包括撤銷中共和香港官員子女的學生簽證。
黎認在《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晚生效前曾提倡制裁,但在《國安法》生效後,他已小心言行,沒有再要求外國對中港實行制裁。
控方指《國安法》後仍有繼續求制裁
控方認為黎在《國安法》生效後,仍有請求外國制裁,指黎在2020年7月曾着Mark Simon回覆Mary Kissel有關取消香港的特殊待遇的看法,及透過Twitter(現稱X)帳戶,講述11名中港官員被美國財政部制裁的事。黎稱他只是表達看法,並無要求制裁。
控方指黎有透過助手取內幕消息
控方又指,黎可透過其助手Mark Simon得到美國的「內幕消息」,如部份參議員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立場,及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正處理簽署法案的工作等。黎稱他沒有向Mark Simon詢問詳情。
三.鼓勵及協助重光團隊作遊說工作
控方指黎亦與社運時積極發展國際線的「重光團隊」聯絡,鼓勵及協助該會主要成員進行國際遊說,令更多國家制裁中央及香港政府。
登報活動找金主墊資結識黎智英
「重光團隊」的兩名主要成員李宇軒和陳梓華先後作供,兩人提到2019年6至8月他們想辦全球登報活動,惟未能動用眾籌資金,陳梓華透過他人聯絡上李柱銘,再經李柱銘找上Mark Simon,他們後來獲黎墊資510萬登報,之後亦有還款。黎事後和陳見面,兩人因而認識。
陳梓華稱他與黎見過6次面,黎擔心「勇武派」的暴力行為會令他們失去國際支持,着陳叫「勇武派」領袖克制,黎又稱想建立一個橫跨「勇武」及「和理非」的「大台」領袖團隊。
黎在台灣會面提及「支爆」
陳稱,2020年1月,他與「攬炒巴」劉祖廸到黎於台灣陽明山別墅,黎提到要識政治顧問或規劃國家政策等「枱底人」,以協助國際遊說,又說要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及商界等不同板塊,再加上民間力量,才可達到「支爆」。
想捧劉祖廸做政治明星
黎又提出國際遊說的4個步驟:要令外國知道香港發生的事;爭取當地關注及譴責港府;再將外國政府或「枱底人」的想法帶回香港,令港人知道外國政府沒離棄香港,從而保持士氣;最後再與「枱底人」建立關係,藉以影響外國對華政策,推動制裁。黎並稱想培養劉當「政治明星」,但劉拒絶。
視像會議後同意跟黎提議行動
陳稱,他其後與劉祖廸及李宇軒曾開視像會議,3人均同意跟黎的想法作國際遊說,並以劉作「精神領袖」推廣「攬炒」,李宇軒做國際遊說,陳嘗試與勇武派打開對話渠道,及詢問政治素人會否參與「議會線」。他亦有3人會議的事告知黎,指李及劉同意跟其建議行動。
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
陳在2020年6月最後一次與黎見面,陳提到對《國安法》感憂慮,認為應停止倡議制裁,黎卻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並稱會以身作則,繼續呼籲制裁,其他人亦應繼續做國際遊說。陳指該次會面後,「美國線」的TG群組仍每周向Mark Simon匯報。
李宇軒接待外國議員 Mark Simon亦在場
李宇軒稱他沒有聯絡過黎智英,但他在2019年9月在港和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見面時,Mark Simon亦在場;他同年11月接待英國上議院議員阿爾頓勳爵(Lord Alton)時,Mark Simon曾墊支50萬元。李又稱同年12月赴美與多名議員見面,曾把一份制裁名單轉發予「香港民主委員會」創辦人朱牧民 ,讓朱決定是否交予美國議員的職員。
李積極發展英國及日本線
此外,李2020年6月協助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成立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簡稱IPAC),該組織在《國安法》實施後,曾討論叫多個政府終止與港的引渡協議,但會上無達成共識。李亦拓展日本線,並協助當地議員成立一個類似IPAC的組織。
黎稱想藉陳梓華平息暴力 不認識李宇軒
黎自辯時則稱,聯絡陳梓華是想藉他平息勇武派的暴力,否認曾聲稱要主導勇武派,和成為該派的領袖。他們在台灣的見面並無討論國際遊說工作,亦無提出「支爆」,強調不知陳和劉參與國際遊說。黎在最後一次見陳時,無叫他繼續呼籲制裁。
至於李宇軒,黎稱他不知李是誰,直至李在內地水域被捕並成了「12港人」之一,他才從新聞得知李這個人。至於重光團隊和IPAC,黎稱在審訊才聽聞這兩個組織。
控方指Mark Simon聯繫各人
法官杜麗冰曾問控方,黎聲稱他對重光團隊並無認知,應如何考慮黎和重光團隊的關係。控方指,黎的助手Mark Simon負責聯繫各人,陳和李加入重光團隊,重光團隊則加入IPAC的中央秘書處。
四.以蘋果日報作煽動平台
黎亦涉利用《蘋果日報》作煽動平台呼籲讀者抗爭,並提倡外國制裁中港。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和主筆楊清奇以從犯證人身份在審訊作供,指黎主導編採政策。
指黎自2014年開始採反政府路線
張劍虹指,黎智英自2014年佔中起開始積極參與編採政策,《蘋果》亦開始採取反政府的路線。至2019年,黎認為政府藉修訂《逃犯條例》,打壓香港的民主自由,要透過《蘋果》呼籲市民示威和抗爭。
藉飯盒會就編採政策作指示
張劍虹和陳沛敏均指黎與不同部門開「飯盒會」時,會分享他對時局的看法,平日的編採工作上,在特定議題亦會給予指示,如要求「做大」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叫張訪問因修例離港赴台的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在示威者衝擊立會事件後,要他們要多報道年輕人心聲,務求令公眾諒解示威者等。涉案時為《蘋果》社評寫手的楊清奇稱,寫手立場要與黎一致,如支持抗爭,求政府撤回修例等。
3人均稱須聽從黎的指示
張、陳及楊稱他們須跟從黎的指示,張指《蘋果》編輯室沒有權向黎說不;陳形容黎比較強勢,決策由黎一槌定音;楊稱與黎心意不合的人,好快會被換走,想留在公司,就要聽黎的指示。
一意孤行推一人一信救香港
張劍虹提到,2020年5月人大宣布訂立《香港國安法》,黎想特朗普出手拯救香港,並在《蘋果》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當時陳沛敏表示不同意,黃之鋒亦有作批評,但黎仍一意孤行。
推英文版及直播照目繼續向外國發聲
同年5月,《蘋果》推出英文版,張指黎希望透過英文版影響美國民意,又表明英文版要報道中國負面新聞,寫手亦要「偏黃」,更曾言毋須平衡報道。
同年7月《國安法》實施後,黎親自主持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張指黎會在節目講述香港局勢,尤其是《國安法》生效後,香港如何被打壓等,期望外國可以援助香港。
黎被還押仍叫繼續做落去
至同年12月,黎被還押,但仍叫張向同事轉述說:「唔使怕嘅,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張有代為轉達,並叫同事繼續沿用既定的編採方向,張並說:「黎生都仲係好有戰意,都叫我哋唔使驚。」
黎稱飯盒會只是與同事討論業務發展
黎自辯時否認在飯盒會發出編採指示,他認就陳方安生會見彭斯、衝擊入立會,和「一人一信」發出編採指示,但強調無為《蘋果》設限。至於「一人一信」活動上他力排眾議,堅持推行,因「我係老闆」。
辯稱向外發聲不屬尋求干預
黎又指,成立英文版是要爭取外國讀者支持,認為為香港發聲不屬尋求外國干預。他指示報中國負面新聞,因另一英文媒體《南華早報》沒有報道,望打破其壟斷。至於直播節目,黎稱他只是想讓外國知道香港情況,否認藉此要求外國制裁。
控方指《蘋果日報》有161篇刊物涉煽動,並指黎用該些文章,散播對警方或中港政府的憎恨,黎一概否認。
官指發表意見與要求制裁是兩回事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指,傳媒有責任表達不同意見,望法庭考慮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等權利,惟法官杜麗冰即回應指,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法官李運騰亦稱,本案涉及利用《蘋果》為平台請求制裁,這與發表意見是兩回事。
五.裁決及裁決理由
黎對中國懷恨在心 想令中國政府倒台
法官在今日(12月15日)下達長855頁的裁決理由書,詳述156天審訊的各項證供及論點。判辭提到,黎智英自稱成長時經歷母親被捉往勞改等經歷,其成長背景,令他對中國懷恨在心,他早在《國安法》生效前,已思考如何對付中國,包括聘用前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和退役上將Jack Keane,向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作出建議。另外,黎在《蘋果日報》的專欄文章和直播節目,亦可見他怨恨中國之心。法官認為他以幫助香港人為藉口,找美國相助,以求令中國政府倒台。
認為黎有與案中各從犯證人合謀
法官指,黎的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認為他和《蘋果》高層,以及陳梓華、李宇軒串謀,要求外國對中港政府制裁。該些共謀者證故然有動機說謊,但法官亦有參考案中證據,及他們被辯方盤問的過程,認為他們的證供並沒有動搖。
助手Mark Simon是神秘人物
法官又認為黎的助手Mark Simon是神秘人物。黎聲稱與Mark只是在教堂相遇,但他很快便獲得黎的信任,更成為黎的親信,雖然黎稱他對Mark的背景所知不多,卻讓Mark開發支票和處理旗下的公司。Mark即有背後為黎做事,如為黎安排會見華盛頓官員,及於2019年為黎安排兩次訪美行程,並安排參議員史考特Rick Scott來港。法官指Mark在美遊走,為黎爭取支持。
對重光團隊必定知情
黎自辯時雖稱他在審訊時才聽聞陳梓華所涉的重光團隊,和李宇軒有份協助成立的「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陳梓華曾提到,黎於2020年8月首次被捕後,重光團隊的國際線受到重大打擊,難以再獲美國資訊。此外,黎亦收到有關IPAC的資訊,因此亦知其成立的目的。而「攬炒巴」劉祖廸加入IPAC,及在蘋果日報有大篇幅報道等。法官認為,根據均顯示黎對這組織知情。
唯一意圖是尋支中共倒台
法官又指,國安法生效前後,黎唯一意圖都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代價是要犠牲中國和香港的人的利益,認為這也是其發布煽動刊物和案中串謀的最終目的。法官認為黎是案中三項串謀罪的主腦,裁定所有被告的全部罪成,並定於2026年1月12日聽取求情,之後會再定判刑日期。
黎被裁定罪成的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刑罰可判無期徒刑。
4名被告:黎智英(78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和三間公司被控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另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