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議員指先行先試規模小未針到痛處 8月全港實施有保留

撰文:余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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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月初宣布4月1日起,部份政府部門及樓宇14個處所將以「先行先試」形式實行垃圾徵費。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25日)重申,有決心落實計劃,透過先行先試審視執行上的問題,再作調整部署。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今日(25日)於電台表示,對如期8月1日推行垃圾徵費有保留,又認為「先行先試」規模小難見效果,形容膠袋徵費較垃圾徵費簡單都需用十多年分階段推行,垃圾徵費較複雜宜參考當時做法。另一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亦表示,「先行先試」因是免費派袋,未能「針到痛處」,又指回收是長遠教育,政府宜在解決技術性、經濟問題後,再推行垃圾徵費。

政府於今年初宣布4月1日起,部份政府部門及樓宇14個處所將以「先行先試」形式落實垃圾徵費。(資料圖片/何頴賢攝)

劉國勳對如期推行垃圾徵費有保留

劉國勳今日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垃圾徵費原意好,惟認為「時機的確不太理想」。他提到,「先行先試」規模小難見效果,於2014年政府都在7個屋苑實施,當時都有1萬戶單位,而今次14個處所即使埸所有增加,但公私營屋苑1千戶都不夠,認為太少試點令「市民未必感受到參與」,因此對於是否要如期8月1日推行垃圾徵費,他就有保留。

他提到,膠袋徵費於2009年先在超市實施,再推至不同商戶實行,稱膠袋徵費較垃圾徵費簡單,都需用十多年分階段推行,垃圾徵費較複雜涉及整個社會,政府宜參考當時做法分階段進行垃圾徵費,例如先做家居垃圾、大型垃圾是否可先豁免等;又指政府機構只有在西九龍政府合署實行,令人感是否政府身先士卒做更多,而公私營屋苑亦不應比2014年少,「不應愈做愈縮」,更可考慮在鄉郊、學校實行以收集更多數據。

被問到垃圾徵費要押後至何時,他認為,並不能草率地指2至3年就推行,要因應實際情況,認為2、3年並不能「做哂所有嘢」,認為複雜政策要考慮時機及策略。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表示,垃圾徵費原意好,惟認為「時機的確不太理想」。(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江玉歡於同一節目表示,認為「先行先試」有局限,指措施為自願性,形容因是免費派袋,未能「針到痛處」,加上沒有設立罰則,亦無法律效力,令市民的積極性有限。

她表示,是次「先行先試」最大型屋苑荃灣滿樂大廈安寧樓只有400多個單位,對於是否有足夠的收集箱、垃圾袋會否在垃圾槽破損,都不能在此「先行先試」中試到。

她形容如期8月1日推行垃圾徵費非最好時機,有市民對她表示在今時今日的環境不支持硬推,不論對經濟、生活都有很大影響。她又指,有市民向其分享在外國的垃圾桶旁都會有回收桶,而香港亦應做好設施。

她認為「回收是長遠教育」,政府宜做好設施令市民成習慣,並透過教育令市民「會用、會扔」,指在其他可做好回收的國家時,「扔錯都會有壓力」,即做香港不能100%推行,也至少要在合格線上。

她又指,技術性與經濟影響相連,不只是「一蚊幾毫買個袋」,而是技術上也較為複雜,故政府應在解決技術性、經濟問題後,再推行垃圾徵費。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認為「先行先試」有局限,形容因是免費派袋未能「針到痛處」。(資料圖片/廖雁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