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及其家屬要求禁「起底」案 官准續臨時禁令 記協求加入訴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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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反修例運動開始後,有不少警員被網民「起底」。律政司及警務處處長因應情況,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當中包括住址、社交媒體帳號及照片等,而高等法院早前亦批出臨時禁制令。律政司今(8日)申請延續臨時禁制令,而香港記者協會加入訴訟,要求記者可豁免於禁令。法官認為現時的「起底」情況確實嚴重,並指市民即使有不滿亦不應以違法來應對,但也考慮到新聞報道不應受影響,最終批准延續臨時禁制令,亦批准在《私隱條例》下定明的「新聞活動」可獲豁免。今日亦有到庭的楊健興對法庭決定表示歡迎。

記協主席楊健興對法庭豁免新聞報道表示歡迎。(李慧娜攝)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原告在入稟狀指,有鑒於針對警員的「起底」行動,對原告構成滋擾、威嚇,要求法庭禁止所有人在沒有同意下非法使用、發布、披露、傳達屬於警員、配偶、及其孩子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Facebook帳號、Instagram帳號、車牌、照片,以及任何可辨別到身分的文件。原告亦要求法庭禁止任何人恐嚇、騷擾、威脅、煩擾或干擾警員及其家人,也禁任何人協助、煽動、教唆他人作出上述行為。

政府擔心有人利用報道資料起底

香港記者協會加入訴訟,要求在《私隱條例》下定明的「新聞活動」不受限制,亦要求禁令不包括向新聞機構提供有關資料的人士。 政府方指,禁令本身並非針對記者,也非要禁止合法的行為,但有人或會濫用報道中的資料「起底」。再者,政府方表示,現時出現有人冒充記者、在網上教他人冒充記者、以及搜獲假記者證的情況,豁免條款會令政府難以執行禁令,也削弱了禁令的效力。

政府方續指,記者在報道中不提及警員的個人資料,並不會影響報道的準確性,即使有人認為傳媒透過報道可令警員對其行為問責,但政府方指公眾可透過恰當的渠道進行投訴,而不應透過「起底」進行公審。另外,政府又指,禁令沒有禁止「接收」有關資訊,向傳媒披露有關資料的揭密者不會受禁令影響。

記協認為禁令影響傳媒監察功能

記協同意現時「起底」的情況不能接受,亦不反對警員就此尋求法律保護。雖然政府強調禁令不是針對傳媒,不會影響合法的報道,但禁令提及的「干擾」難以定義,而且記者難以預計報道會否對有關人士構成騷擾、煩擾,令報道有機會觸犯禁令,例如報道在庭上作供的警員會否觸犯禁令?

記協指,禁令置記者於觸犯刑事案件的風險中,直言這會因而產生「寒蟬效應」,影響合法的報道,影響記者發揮監察的功能。記協又指,就政府提到「假記者」的情況,記協認為這些情況中,根本算不上是合法採訪,自然不應受到保障,法庭不應因為少數的害群之馬而令其他人無法得到保障。及後,政府回應記協陳詞指,同意刪去禁令中「干擾」一詞。

官同意現時「起底」情況嚴重

法官高浩文指,現時「起底」的情況的確嚴重,並出現針對警員的欺凌、威嚇,甚至連警員的孩子也身受其害。法官又指,律政司也有對於警員的行為作出跟進行動,跟進行動雖然緩慢,但市民也不應以違法行為應對。

法官又強調,法庭只處理法律問題,但司法機關如何履行其職責不需要他人指手劃腳,而且《基本法》也保障司法機關獨立於另外兩權。法官指,有鑒於警員及其家人因「起底」受到的損害無法量化,故決定延續禁令。

認為新聞活動可獲豁免

對於傳媒的豁免,法官認為傳媒的監察角色非常重要,亦不應受「寒蟬效應」影響,所以批准《私隱條例》下定明的「新聞活動」獲豁免,但法官亦提醒傳媒要留意自身的責任,公眾感興趣的議題不一定關乎公眾利益。

記協主席楊健興在庭外表示歡迎法庭裁決,亦指法庭認同了傳媒的監察角色,不過對於會否另就禁查閱選民登記冊的案件加入訴訟,要求傳媒獲豁免,楊則表示正與律師團隊研究中。

案件編號:HCA15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