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陳志全認與傳統民主派不咬弦 批黨派各自為政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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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有「慢必」之稱的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今(1日)出庭自辯,他在案發時任政黨人民力量的主席,其政黨與傳統民主派向有「恩怨」,因為他們在選舉上拒絕與傳統派協調,並與對方出現「對選」的情況,故曾被稱為「民建聯B隊」。庭上又重提他曾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點名讚是「認真的議員」,陳稱「受之有愧」,惟他卻指民主派黨派間各自為政,議員的出席率、加入委員會等均不夠積極,更稱他曾準時早上8時半出席會議,但會上只有他一名民主派代表,令他要單獨面對10名建制派議員。

陳志全供稱,他於2012年在新東選區獲選為立法會議員,並於2016年連任。其代表大律師馬維騉問,陳被讚賞為認真的議員,陳庭上稱「受之有愧」。

陳志全作供時認其政黨與傳統民主派有恩怨。(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怕被誤會搞破壞FB發帖回應

他又指,於2020年初時已有政情「八卦」新聞指,戴耀廷有意舉辦初選。及後,陳獲區諾軒告知將舉行初選的協調會議。陳透露,九東的第二次協議會議後,有報章報道人力最為反對初選。該次協議會後,九東決定不舉辦初選,改用選前民調棄選機制。陳指該報道令讀者認為人力「搞破壞」,遂和出席該次會議的成員商量,在Facebook發帖文回應事件,題為:「人民力量贊成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初選」。

人力因不滿傳統民主派而出現

陳又稱,人力使用「共同政治行動綱領」這詞已久,人力的出現是因對傳統民主派不滿,認為民主派過往就選舉進行協調,人力不但沒有參選,甚至和民主派「對選」,因此被民主派指為「民建聯B隊」,又遭民主派攻擊在選舉不協調時,人力便會回應他們之間沒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

對民主派的兩個期許

帖文的第五點提到:「人民力量重申,如各方希望進行真正初選,應努力思考並定出共同政治綱領及在議會制衡政府的一致行動守則」。陳解釋「一致行動守則」是涉及議員的基本操守,並解釋他對民主派的期許,包括投票時在場、盡量加入委員會等,但民主派很多時未能做到。

陳志全指前立法會認員蔣麗芸一人入十多個委員會,但民主派議員只入3至4個。(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指民主派各自為政

陳舉例稱,曾在早上8時半的會議,只有他一名民主派議員準時出席,令他要獨對10多建制派議員。此外,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屬少數,惟出席率較建制派議員低。在加入立法會委員會方面,蔣麗芸一人便加入10多個委員會,但民主派議員只加入3、4個。他形容民主派各自為政,如「四大版塊」有代表出席會議,也未能做到。他認為民主派可以取得多少議席是一回事,紀律是另一回事,指和政府角力,至少需積極參選才可做到。

不會在未知內容下否決預算案

馬大狀問:「共同政治行動綱領」和「一致行動守則」,是否和綑綁議員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有關。陳否認並強調稱:「無意咁做,亦唔會咁要求人。」他又指任議員8年,都是根據3個原則考慮預算案,包括人力提出的訴求、預算案本身的內容和民意。他強調沒有可能未得知預算案內容,便稱要一同決定行動。

過去認知積極是表示更加著緊

就新東兩次協調會議,陳志全都未有出席,而是派助理代表。根據人力的執委會紀錄,助理匯報為:「新界東的初選選制可能有改變,包括由「會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轉為「積極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陳說他聽到審訊時的討論,指加上「積極」兩字後,「好似無咁肯定」。惟他指過去的認知,加上「積極」,是表示更加著緊。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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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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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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