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油|營運趨流動碎片化 市區個案按年升5倍 研「客仔」負刑責
受中東局勢影響,國際油價上升,消防處發現近期非法燃油轉注活動有持續上升趨勢。非法油站一改營運模式,走出偏僻鄉郊,改裝車輛遊走多區提供服務。消防處牌照及審批總區危險品法規課助理消防區長王洪烈接受《香港01》訪問表示,處方今年首季錄得市區非法油站個案,較去年同期增加逾5倍。
針對日益猖獗的鬼油問題,消防處除加強上線上線下巡邏及跨部門協作外,正與當局研討賦予執法人員更多權力,包括截停搜查和檢取涉案車輛,並積極研究購買者(俗稱客仔)的刑事責任,以加強阻嚇性。
消防處發現近期非法燃油轉注活動有持續上升趨勢。今年首4個月,消防處總共接獲611宗舉報,平均每月153宗,較去年每月平均78宗上升近一倍(近97%),檢獲逾41萬升油。數據顯示,在今年首3個月平均接獲約125宗舉報,4月更上升至153宗。消防處牌照及審批總區危險品法規課助理消防區長王洪烈指出,這類案件在市區發生的數字,由去年第一季的8宗,增加至今年同期的49宗,增加超過5倍,情況堪慮。
昔用油車定點賣鬼油 今多Van仔七人車流動經營
過往非法加油站多數設於偏僻地方,通常有固定營運點,或直接利用油車為汽車轉注燃油。消防處經觀察和分析,發現近期非法油站已由偏遠地方散播到市區,營運模式由固定地點轉向「流動化」及「碎片化」。
針對位置日益隱蔽的非法油站,消防處在搜證和調查方面遇上不少挑戰。不法分子通常會利用輕型貨車(Van仔)或七人車改裝成流動非法加油站,方便在不同地區進行非法燃油轉注活動。這些流動油站機動性高且隱蔽性強,涉案者可在短時間內轉移地點或取走工具,大大增加執法困難。此外,不法分子現時會以「會員制」方式經營,利用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軟件宣傳與聯絡,令處方更難追查。
無持牌賣已完稅油同違法 「客仔」日後或負刑責
針對不法分子在社交媒體及通訊群組高調宣傳攬客,消防處會主動進行網上巡邏,現時很多非法油站標榜價格比市價便宜一半。王洪烈指,目前香港持牌油站牌價約為每升32.2元,門市折扣後約25.2元,「車隊價」則約21元;而非法油站通常以13元、低於市價的價格吸引車主冒險光顧。
有傳言稱「鬼油站」售賣的油渣,實為已完稅的「倉油」或「會員油」,故不犯法。消防處重申,即使燃油已經完稅,但若未在持牌地點進行轉注或售賣,即屬違反消防規例,最高可罰款10萬港元或監禁6個月。此外,購買未完稅汽油屬刑事罪行,根據《應課稅品條例》,最高可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2年,涉案燃油亦會被充公,涉案者會留下案底。
為了遏止非法燃油轉注活動,政府正積極檢視法例,建議將最高罰款由20萬元提升至300萬元,最高監禁年期由1年提升至3年。同時,處方亦研究賦予執法人員更多權力,包括截停搜查和檢取涉案車輛,並積極研究購買者(俗稱客仔)的刑事責任,以加強阻嚇性。
今年兩鬼油站火警 一致兩人嚴重燒傷 一釀高溫影響天橋結構
王洪烈分享處方今年偵破的4宗新型個案。首宗發生於2月6日長沙灣魚市場裝卸區,流動非法加油站起火波及多車,並導致兩名男子嚴重燒傷。其餘3案均在3月發生:人員於土瓜灣益豐大廈地舖內檢獲350升汽油,其潛在能量相當於1,000磅炸藥,嚴重威脅大廈住戶及鄰近安老院安全。
此外,一輛改裝成流動油站的輕型貨車於葵涌貨櫃碼頭南路橋底起火,濃煙影響港鐵東鐵綫及高速公路能見度,高溫亦影響橋底結構及交通安全。最後一宗則由消防處與海關在牛頭角樂華北邨停車場聯手破獲,檢獲400升未完稅汽油,並拘捕兩名男子,其中包括光顧的司機。公共屋邨停車場人流及車流密集,且缺乏針對性消防設施,一旦起火恐釀成連鎖反應,風險極高。
鬼油站熟客預約制營運 科技執法跨部門協作從源頭堵截
就日益猖獗的鬼油問題,消防處除依靠傳統巡邏,亦結合情報分析、跨部門合作及科技執法,來提升打擊行動的成效,包括利用無人機進行高空偵察,涵蓋偏遠及隱蔽黑點,提升巡查機動性與執法效率。單在今年首季,處方已進行41次無人機巡邏,並協助搗破4個非法油站。
處方亦加強網上巡邏,監察社交媒體並要求平台刪除相關違法廣告,在過去3個月已有5個相關廣告被刪除。消防處自2025年10月起設立「『油擊』舉報眼」電子平台及24小時熱線,讓公眾隨時提供情報,並透過數據分析掌握非法活動規律;亦以電視、電台及網上媒體,教導市民識別如「路邊長時間停泊車輛」或「濃烈電油味」等可疑跡象,並鼓勵市民在安全情況下積極舉報。
王洪烈續指,非法油站長期於物流重地如貨櫃碼頭經營,由於大貨車出入頻繁,執法人員難以分辨司機是在等待開工還是等待入「鬼油」。加上,其經營模式隱蔽,利用「熟客制」及「預約制」,不會隨便為陌生人服務,增加打擊難度。
為此,消防處已成立打擊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策略小組,成員包括海關、警方、運輸署、工業總會及石油業界代表,嘗試從行業源頭及政策層面優化及制定策略;並積極聯絡各區的地區防火委員會,加強社區監察。消防處亦會與海關分享情報,曾在聯合行動中於口岸偵破陸路走私汽油及改裝油缸案件,從源頭堵截燃油流向。
根據《危險品條例》,汽油與柴油分別列為第3類及第3A類危險品,會釋放可燃氣體。若遇到明火、靜電或小火花,極易引發火災甚至在密閉空間引起大規模爆炸。所有燃油轉注活動必須在合規的持牌油站進行,此類油站的選址經過嚴格審批及監管,符合結構安全及環保要求。
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任何人為業務目的而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質,以轉注入汽車油缸,即屬犯罪。《危險品條例》亦規定,除非領有牌照或獲豁免,否則任何人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危險品,即屬犯罪。一經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
消防處呼籲市民切勿光顧非法加油站。由於非法加油站並非根據國際廣泛認可的安全標準興建,亦未有裝設加油站專用的消防裝置及設備,一旦發生火警,可造成人命傷亡及導致財物損毀,後果非常嚴重。
市民如發現懷疑非法燃油轉注活動,可透過消防處「火警危險電子投訴平台」(fhcp.hkfsd.gov.hk)上的「『油擊』舉報眼」或24小時舉報熱線5577 9666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