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否殖民地的重點不在字眼修改

撰文:倪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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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新版教科書寫明「香港不是英國殖民地」後,社會對特區政府就此問題的官方的說法甚為關注。大埔區議會副主席劉勇威日前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出,立法會網站下介紹該會歷史的一段文字稱香港「自1841年1月26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是英國的殖民地」,其後立法會秘書處迅速將相關的網頁刪除,並且回應傳媒查詢說有關內容出自網上搜尋器找到的過時舊網頁,而立法會網站已在今年1月全面更新。

港府稱回歸前為殖民地並不罕見

其實特區政府將回歸前的香港稱作「殖民地」之例,可謂多到是接近汗牛充棟、信手拈來的程度。警務處、海關、水務署與公司註冊處等政府部門,它們回顧自己部門的歷史時,往往亦都提及香港過往是英國「殖民地」,甚至某些現行香港法例當中也繼續存在「殖民地」一語。前香港歷史博物館總館長丁新豹、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與現任立法會議員暨歷史學者劉智鵬等,也曾稱香港過往是「殖民地」。

畢竟過去社會一直將香港視為英國殖民地,甚至對治港者也直接產生了影響。林鄭月娥去年11月於教育局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教師講座上發言,交代了香港不應該視作英國殖民地的理據,「香港和澳門其實是歷史遺留下來、因為有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不平等條約的結果,所以要解決香港和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部事務,在其主權範圍之內」,並隨即表示「我記得我年紀很小時,讀書有學過香港是英國的殖民地。其實如果真正了解歷史,也會知道這個說法並不準確」,基本就等於承認了她這位特首在過去也認為香港是殖民地。

承認和理解錯誤才可以作出改正

然而,正如林鄭的解釋以及近日諸如全國人大前常委范徐麗泰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的發言,中國政府認為香港從來不是「殖民地」,亦一概不承認中英三條不平等條約。即使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亦可見,中方的用字乃「恢復行使主權」,意即主權一直留在中方。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為什麼國家的官方立場如此清晰,回歸25年來香港社會不少人卻對此沒有加以認識?

1984年,中國與英國政府就香港問題簽訂了《中英聯合聲明》。(Getty Images)

或許問題不只在於特區政府官員本身並未正確認識歷史,而對於表述的差異又往往只視作檔案文件整理般,只趕緊將相關記錄悉數隱去。就好像去年9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面見傳媒,當時背景螢幕題字誤植國名為「中國人民共和國」,港府不同部門隨即檢視自家網站有否同一問題及迅速改正,據悉現在個別局、署亦已開始對「殖民地」進行同類工作,但這些字眼的改動並無助我們正視議題本身。

過去社會既沿襲英人觀點將香港視為殖民地,今天政府假若真想改正此點,要做的其實是直視以往觀念形成的原因和歷史背景。比起單純的刪改字眼甚或否定這段歷史的存在,清楚認識中國從被迫簽訂、努力否定到成功爭取推翻相關不平等條約的經過,以及明白指出當時人稱呼「殖民地」並不正確,顯然才更符合所謂國民教育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