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展寰:首座焚燒發電廠年底運作 年內提出修訂產品環保責任條例

謝展寰:首座焚燒發電廠年底運作 年內提出修訂產品環保責任條例
撰文:譚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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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12日)在網誌表示,位於石鼓洲的轉廢為能、焚燒發電設施I·PARK1預計年底投入運作。坊間有人擔心政府未來會把廢物「一把火燒掉」,不再推動減廢回收,他說是誤解。他解釋,現實中回收成本可能大於再生物料帶來的經濟收益,反而焚燒發電是更佳、更環保的方案。
另外,他預告政府今年會提出修訂《產品環保責任條例》。

香港正在建設首座處理都市固體廢物的轉廢為能設施 (I·PARK1) 。(環境及生態局相片)
香港正在建設首座處理都市固體廢物的轉廢為能設施 (I·PARK1) 。(環境及生態局相片)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香港首座焚化發電設施、位於石鼓洲的I·PARK1預計年底投入運作,去年12月亦為第二座轉廢為能設施I·PARK2招標。他表示坊間有一些誤解,擔心政府未來會把廢物「一把火燒掉」,不再推動減廢回收,反映不少人對轉廢為能技術和背後的環境經濟學認知不足。

謝展寰解釋,某些材料的收集、運輸和再加工過程需要消耗大量能源,甚至會產生額外的污染。例如發泡膠收集和運輸成本十分高,回收時高溫熔化和化學處理,處理成本可以高達數萬元一噸,還會釋放有害氣體。由於某些再生材料缺乏用途和市場,回收的成本可能大於經濟收益,技術上也並非所有廢物都適合回收。

謝展寰表,轉廢為能更符合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的理念,和回收再造是互補的廢物處理方案。(環境及生態局相片)

他表示轉廢為能能夠減少垃圾堆填,節省土地資源,而且溫室氣體排放量遠低於堆填,是國際間普遍認可的一種減碳做法,亦能減少依賴化石燃料。焚燒後的爐渣亦可以用於生產建築材料,而金屬等殘餘物也可以進一步回收再造,最大程度地實現資源利用。

謝展寰又表示,今屆政府投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行源頭減廢,扭轉多年廢物棄置量不斷上升的局面。今年會提出修訂《產品環保責任條例》,進一步推動源頭減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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