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酒吧非禮女同袍 手放女方大腿不放 邊掃胸邊稱會照顧她

警司涉酒吧非禮女同袍 手放女方大腿不放 邊掃胸邊稱會照顧她
撰文:陳曉欣
出版:更新:

男警司陳建愉被告向新調職至警署的女同事作出非禮等行為,案件今(9日)在粉嶺法院開審。女事主X稱,她調職至被告的警署不久,被告邀她到酒吧參加被告慶祝被告升職的聚會,她指被告飲酒後將手放在她大腿,幾乎摸到其陰部,X即夾實大腿,並用手擋住才避過被摸,惟她當晚見同場其他女同袍被摸,她們均沒發聲,令X思考:「係咪常態嚟嘅呢?」故她亦沒出聲。她指被告繼續喝酒後,除把手放在其大腿,後來又掃其胸,並稱他們都是剛被調到同一警區,被告稱會照顧X及若X有困難可告知他。

X承認因她與被告職階有別,被摸後只好假裝沒事,又透露過往警隊爆性侵事件,該些事主的資料會被瘋傳,她亦擔心若作投訴自己會承受不了。

被告陳建愉(42歲,警司)被控於2024年5月14日與5月15日之間,在旺角太平道3號1樓La La Bar非禮女子X;於2024年8月某日,在青衣青衣鄉事會路13號青衣警署4樓襲擊X;於同年8月與9月期間某一日,在青衣警署15樓襲擊X;於2024年11月7日,在青衣警署2樓廁所外襲擊X。

被告陳建愉(右)否認曾非禮女同袍。(陳曉欣攝)

女事主X今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指她指被告在2024年5月調職到她任職的警署,被告有份撰寫其「轉正」的報告。X表示,她與被告談不上朋友,止於上司下屬關係,工作關係良好。除了與同事一大伙吃飯,二人從未單獨約會。

X夾實大腿才避過被摸

X稱被告在5月14日約她到酒吧飲酒,她曾表明不好飲酒,但在被告堅持下答應。X憶述,當晚有6、7人在場,她與被告坐在梳化,同場有同事及X不認識的人等,X在席間得知原來該聚會是慶祝被告升職。被告飲了數杯威士忌調酒後,將手放在X的大腿上,前後來回地摸,之後更用手指攝入她大腿內側,接近陰部位置。X握拳擋住私處前,夾實大腿,才沒被侵犯。

一邊掃胸一邊稱會照顧她

X供稱,被告除了猜枚和取飲料外,右手一直放在她大腿上,持續逾1小時。及後,被告表示他與X同是剛到新警區工作,一邊掃X的胸部2至3下,一邊說他會照顧X,有困難可以告訴他。

當下覺得被告很變態

X供稱,她當下覺得被告很變態,但不敢出聲,加上她見到被告有摸其他女同事的手或大腿,她們卻沒出言制止,令X思考:「係咪常態嚟嘅呢?」,並自我質疑是否自己的接受程度比較低和保守。

X認為,被告當晚的行為超越同事應有的身體接觸,令她感到很震驚,因為被告平日工作時比較斯文。

繼續無故摸或篤X臉頰

在酒吧事件後約一周,X指被告經常趁二人單獨等𨋢期間,無故用手摸、篤或掃她的臉頰,摸她時會露出笑臉,她撥開被告的手或說「唔好搞啦」,被告才停手。X指被告令她很反感。

女事主X指被告陳建愉常差遺她買咖啡又不付款。(資料圖片/朱棨新攝)

差遺買咖啡又不付款

此外,被告又幾乎每天差遣X買咖啡,不會理會X是否有公事要忙,被告亦從未付錢。X憶述在6月時,她因事忙沒有買咖啡,被告下午走入X的辦公室斥她忘恩負義,並在白板寫上「一世咖啡」 四字。X說她當時忍不住情緒爆發,自言每天工作到夜深,連飯也沒時間吃,問:「係咪我係咪XX就好恰,點解要咁樣恰我?」被告見狀稱他只是說笑,自行離開。

警隊爆性侵事件事主資料會被瘋傳

X稱,基於她與被告職階有別,她不敢舉報被告,怕會「輸個階級」,只好假裝沒事,自言:「有少少睇唔起自己。」X又稱雖然她內心很委屈,但不敢向上級求助,並稱:「覺得自己作為一個警察,點解咁冇勇氣。」她又表示過往警隊發生性侵事件,事主的資料會被瘋傳,她怕自己承受不了,亦怕麻煩到出席酒吧聚會的同事錄口供或出庭作供。

X向Y提及摸大腿一事

X續指有次與女同事Y交談,Y表示被告「好似好好人」,X不禁說:「唔好睇表面。」她並告知Y被告酒後可以好癲,並告訴了Y她遭被告摸大腿一事,Y勸她投訴,但X認為自己未準備好,亦不想與被告對抗。

就8月的襲擊事件,X說那次被告在警署走廊當著其他人面前掃她的臉頰,她大力撥開被告的手並說:「唔好搞!」惟被告再掃一下,直至Y大叫:「你哋分開!」並帶X入一間房間。

案件編號:FLCC 308/2025

正在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