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公署刪資料|查閱村屋違規僅獲一報告 職員:無指明視作一份
申訴專員公署網頁早前將2023年之前的調查報告、新聞稿及年報等舊資料全數下架,公眾現時需向公署申請,方可查閱已下架的資料。《香港01》記者早前以市民身份,申請查閱已下架的報告,獲安排今早(26日)到公署辦公室查閱文件。
記者以「本港村屋違規」及「本港公開資料及檔案管理制度」為主題,向公署提出申請,成功獲得後者的兩份相關主動調查報告。至於前者,記者僅獲安排查閱一份。惟翻查資料,歷年涉及當局處理村屋違規的主動調查報告,至少有七份。
記者就此事向公署職員查詢,對方稱若未有具體指明要求查閱的資料,會視作查閱一份資料,又指要查閱其餘報告,要「跟返程序」再向公署提出申請,無法即時查閱。至於如何決定提供哪一份資料?對方未有正面回應。
可用手機拍攝文件 每個查閱時段為1.5小時
記者於上周二(20日)以市民身份,向公署申請查閱已下架的報告,要求查閱內容有關「政府公開資料及檔案管制度」及「本港村屋違規」的調查報告,其後獲安排今早可到公署位於上環信德中心的辦公室查閱資料。公署並在電郵中指,查閱人可自備紙張和筆,亦可以使用手機拍攝文件。
記者今早到辦事處後,有職員詢問來訪目的、核對記者身份後,帶記者到一間房中,並要求記者先閱讀「查閱公署資料守則」及有關告示。守則提到,使用者須在公署的指定區域內查閱資料,每個查閱時段為1.5小時,同一時段內只可索閱最多6份文件。
公署至少有七份涉及「村屋違規」調查報告 公署只提供一份
其後職員給了記者三份主動調查報告,包括於2014年3月出版的「香港的公開資料制度」及「香港的公共檔案管理」、2017年9月的「地政總署對某違規村屋的管制行動」,即針對「村屋違規」,公署僅提供一份調查報告。
不過較早前,記者在一個網上資料庫中,發現2015年至2016年期間有市民根據公開資料守則要求申訴專員公署披露資料的一系列電郵紀錄。在其中一份電郵中,公署提供了由1995年至2015年中公署所有已完成的主動調查列表,資料包括個案編號、中英文課題名稱、宣布開始及完成調查的日期。經核對部分年份的資料,該列表內容與政府新聞處就公署記者會發出的新聞稿吻合。
連同翻查立法會財委會的相關質詢文件,近30年來,公署一共至少有七份主動調查與記者提出的「村屋違規」主題有關,涵蓋違例建築工程、消防安全措施、排污設施等(部分題目以「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代替村屋,兩者英文同為New Territories Exempted Houses)。
查閱其餘報告需再向公署提出申請
記者遂向職員提出,公署並無提供足夠報告,並問到可否提供其餘報告,職員承認有關題材廣泛,但指若未有具體指明要求查閱的資料名稱,會視作查閱一份資料,又指若要查閱其餘報告,要「跟返程序」再向公署提出申請,無法即時查閱,「可能要麻煩大家暫時寫清楚個年份或者題目畀我哋。」
問到沒有目錄如何知道報告標題,職員未有正面回應,僅稱「大約啦」,又指相關同事審閱申請時,若未能確認申請所要求查閱的資料,會聯絡申請人作確認,「mention返邊啲報告。」不過,記者從未收到過類似的電話或電郵。
記者再問職員可否提供歷年調查報告的目錄,但職員稱目錄不屬可提供的資料。記者又問到為何做法與以往有變,職員同樣未有正面回應,僅指可以電郵向公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