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用假學歷報港大 並藏偽造港大「優異」畢業證書 認罪候判

內地女涉訛稱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畢業,獲港大取錄讀碩士課程。惟後來被揭其哥大學歷造假。警方上門拘捕時,發現她家有一張偽造的港大畢業證實,並指其成績屬「優異」,但其實她只考獲「合格」。內地女今(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兩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想知會否有人因被告用假學歷取得學位而失去學額,把案押後至5月8日判刑,被告准原有條件保釋。
女被告李思萱,28 歲,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原被控一項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則獲撤銷。她承認的兩罪指她於2021年12月13日至2024年7月19日,向香港大學訛稱她擁有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的文學學士學位,主修語言學,不誠實地取得港大取錄修讀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另她被指在2024年7月20日,管有一張看似香港大學同年6月12日頒發給她的虛假畢業證書。
港大基於被告申報學歷取錄她
案情指,在2024年3月,香港大學收到投訴,指有人使用虛假學歷報讀碩士課程。經內部調查後,確定被告使用虛假文書,校方其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被告於2021年12月申請港大的課程時,聲稱她獲紐約市哥倫比亞⼤學的⽂學學⼠學位,主修語⾔學。港大基於被告報稱的學歷,2022年4月11日「有條件取錄」被告,並要她提供相關學歷的證明,被告亦接受港大的取錄。
哥大確認被告非其畢業生
同年4至7月間,港大收到哥大發出印有被告姓名的成績表及畢業證書,被告於同年9月1日開始在港大上課及使用校園設施。
其後港大收到哥大回覆,指被告沒有在該校完成課程,港大所收的文件並非該校所簽發。香港大學接到回覆後,曾要求與被告見面,但被告拒絕。校方同年12月報警,並終止被告的課程。
搜查發現管虛假港大畢業證書
警方到被告灣仔住所搜查時,發現她櫥櫃抽屜內有一張懷疑偽造的港大畢業證書,上面印有畢業日期為2024年6月11日,其成績為「優異」。但當港大的畢業典禮在同月12日舉行,被告成績僅為「合格」。被告所藏的證書證書是偽造。
付38萬人民幣予中介 獲安排上哥大網課
被告警誡下稱她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學院畢業,並曾付38萬人民幣予中介「學術帝」,以助她辦港大的入學手續,她後來獲安排上哥倫比亞大學的短期網課,不久後獲告知她已在該課程「畢業」。
求情稱一心想讀港大
辯方續求情指,被告從小積極向學,並一心想讀港大,她疫情下亦積極進修,參與線上課程及通過線下面試,以獲得證書,證明她積極向上,望可以提升自己。望法庭可判緩刑。
官想知有否人因被告行為而失學額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指港大的學額存在競爭,質疑會否有人因被告的行為而失去獲得學額的機會,控方稱手上未有相關資料,鄭官因而把案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STCC2805/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