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案二審周三宣判 媒體人:或判監15年以下 跟其他人比還是重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去年年底,湖北省咸寧市中級法院對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後李鐵上訴。
據北京廣播電視台節目《天天體育》微博消息,明天(4月30日)上午,李鐵案二審將在咸寧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宣判。

內地媒體人李平康分析稱:「大概率15年(判監)以下,不過跟其他人比起來,他還是重的!」
在一審庭審時,檢察機關指控,李鐵在擔任男足國家隊主教練等職務期間受賄5089萬多元(人民幣,下同);行賄給予他人100萬元;單位行賄方面涉案200萬元;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方面收受2675萬元;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方面給予相關人員錢款3905萬多元。
根據資料,李鐵1977年出生於遼寧省瀋陽市,原為中國職業足球運動員、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主教練。2022年11月26日,李鐵涉嫌嚴重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2023年8月2日,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就案件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李鐵判20年 日記曾寫「人生中年以前不要怕,中年以後不要悔」李鐵獲刑20年 央視記者:庭審用時半小時,律師稱並未拿到判決書李鐵獲刑20年上熱搜 網民mean爆評論:進不了球門,卻可以進囚門李鐵案審近9個月2罪成辯論焦點 曾稱「踢球時最憎恨踢假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