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案二審周三宣判 媒體人:或判監15年以下 跟其他人比還是重

李鐵案二審周三宣判 媒體人:或判監15年以下 跟其他人比還是重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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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湖北省咸寧市中級法院對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後李鐵上訴。

據北京廣播電視台節目《天天體育》微博消息,明天(4月30日)上午,李鐵案二審將在咸寧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宣判。

一審庭審現場。(央視新聞)
一審庭審現場。(央視新聞)
李鐵是中國足球貪腐案中最受矚目的疑犯。(Getty Images)

內地媒體人李平康分析稱:「大概率15年(判監)以下,不過跟其他人比起來,他還是重的!」

在一審庭審時,檢察機關指控,李鐵在擔任男足國家隊主教練等職務期間受賄5089萬多元(人民幣,下同);行賄給予他人100萬元;單位行賄方面涉案200萬元;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方面收受2675萬元;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方面給予相關人員錢款3905萬多元。

李鐵曾表示,自己踢球時最恨的就是踢假球的人。(央視截圖)

根據資料,李鐵1977年出生於遼寧省瀋陽市,原為中國職業足球運動員、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主教練。2022年11月26日,李鐵涉嫌嚴重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2023年8月2日,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就案件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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