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系男生AI生成女同學裸照 律師指無發佈未能構成罪行

港大法律系男生AI生成女同學裸照 律師指無發佈未能構成罪行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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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香港大學學生表示,該校一名法律系男學生利用網上免費AI人工智能軟件,將大量女同學的照片「移花接木」,生成裸露色情照片,受害人數多達20至30人。

律師陳柏豪指出,事件不涉及偷拍,相信不構成《窺淫罪》;大律師李健志也表示,該名男學生在沒有發佈或威脅會發佈事主的私密影像,只私藏色情照的情況下,並不違《窺淫罪》。陳柏豪認為有可能涉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正如以前沒有AI年代時,進行「移花接木」改圖一樣,可涉及不誠實使用電腦。

香港大學。(資料圖片)
香港大學。(資料圖片)
有香港大學學生表示,該校一名法律系男學生利用深偽技術(Deepfake),將大量女同學的照片移花接木,生成祼露色情照片,受害人數逾30人。(Threads)

《窺淫罪》涵蓋「移花接木」影像 須發佈或威脅會發佈才構成罪行

立法會在2021年9月30日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即《窺淫罪》,將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訂為刑事罪行,相關的法例已於同年10月8日生效。其中,有關當局擴闊了「私密影像」的定義,以涵蓋規管「移花接木」影像。

如有人透過改圖或深偽技術(Deepfake),將事主的樣子加在其他人的裸照上,也就是所謂的「移花接木」,而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發佈或威脅會發佈事主的私密影像,其意圖是致使事主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有香港大學學生表示,該校一名法律系男學生利用深偽技術(Deepfake),將大量女同學的照片移花接木,生成祼露色情照片,受害人數逾30人。(Threads)

受害人承認無證據指控男生發佈影片 大律師:私藏色情照沒有違法

在是次事件中,受害人並沒有涉事男學生將該些色情照公開發布的證據,而在諮詢法律意見後,亦被告知本港沒有現行法規可以監管有關行為,更指受害人要小心私隱條例,公開事件可能會自招法律責任。

大律師李健志指,如事件中涉事男學生只將有關色情照用作私藏,而當中沒有兒童色情成分,又沒有在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發佈或威脅會發佈該些色情照,那麼即使法例涵蓋了所謂「移花接木」、經修改的影像,該名男學生亦沒有違法。

律師指或違「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律師陳柏豪表示,不誠實使用電腦並不需要證明被告發佈圖片,根據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 第161條「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控方即律政司及警方需要證明被告人有「犯罪意圖」或「不誠實意圖」,在本次港大的情況,被告人製作淫褻物品的目的足以構成犯罪意圖,未經同意下使用香港大學女同學的個人照片亦可能涉及不誠實意圖,控方可以此為依據舉證。

有香港大學學生表示,該校一名法律系男學生利用深偽技術(Deepfake),將大量女同學的照片移花接木,生成祼露色情照片,受害人數逾30人。(Threads)

《窺淫罪》列明包括「移花接木」、經修改影像

《窺淫罪》條例中對「私密部位」、「私密作為」和「私密影像」作出定義。「私密部位」是指某人的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不論是露出或僅有內衣遮蔽),或所穿的、遮蔽著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的內衣;條例中的「私密部位」是沒有作性別區分。

「私密作為」是指某人正在如廁,或進行某種涉及性的作為,而該種作為通常不會公開進行。「私密影像」是指顯示了某人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的影像,當中是包括了所謂「移花接木」、經修改的影像。

律師陳柏豪。(香港律師會網頁圖片)
大律師李健志。(Albert Luk's Chambers網頁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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