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民警稱18萬從緬北「撈人」 收家屬轉帳後被撤職 錢款無下文

遼寧葫蘆島一名22歲男子被騙至緬甸妙瓦底,心急如焚的家屬輾轉聯繫到,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民警黃某,經過協商後向其轉帳18萬元(人民幣,下同)用於解救失聯家屬。然而,黃某因個人作風問題被當地紀委監委帶走調查,原本用於解救的錢款再無下文。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22歲的李某某在廣東一間電池廠打工,經歷多次降薪後,便在某招聘網站尋求新的機會。看到泰國有包機票的高薪工作,便未同家屬商量前往,惟到埗後就被控制,更於2024年12月10日被騙至緬甸妙瓦底環亞園區。
李某某家屬得知後,先後在戶籍地遼寧葫蘆島市和廣西防城港市報警。大概5日後,園區主管聯繫家屬並要求準備14萬元的贖金。因經濟條件有限,家屬只能賤賣農具、農作物等,不過因擔心人財兩空,他們沒有按園區的要求直接轉帳,而是求助了一些贖回孩子的家長和反詐主播。
經一名公益主播介紹,李某某家屬輾轉聯繫到,自稱可以解救被騙人員的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民警黃某,黃某提供了警官證、身份證、銀行卡等個人資料。聊天截圖顯示,李某某家屬提供了李某某在緬甸的蹤跡,黃某回覆先落實,隨後稱,「落實了……人在裏面的。」還表示「費用備齊後,會聯繫相關人員與緬軍面對面協商。」
黃某提到,「(我們)跟他們公司商量也好,費用盡量往下壓,不要漫天報價,適當的辛苦費我們都認,請他們操作一下。」、「我們把錢弄夠以後(盡快操作),把時間留給國外的人工作(接人),不要把時間浪費掉。」、「20萬以內,你按照20萬準備,估計用不完。」
李某某家屬因擔心李某某遭遇毒打、虐待,於是連夜攜贖金前往雲南昆明。當面核實了黃某的身份信息後,雙方簽署協議並先後分6次轉帳合共18萬元。黃某簽字的收條提到,2024年12月20日,其收到家屬轉來的解救款18萬元,用於解救李某某。解救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從此筆經費中扣除,多退少補。若解救未成功,由本人保證此筆資金的安全,原路一分不少退還。
李某某家屬稱,向黃某轉帳後便留在昆明等待消息,但對方一直未能提供解救進展,直至半個月後黃某竟刪除了其微信好友。隨後,前往雲南邊防總站了解情況時被告知,黃某因個人作風問題被紀委監委帶走,正在接受調查,「單位說確實有這個人,但已經被撤職了。」
幸運的是,經過中國、緬甸、泰國警方聯合打擊,今年2月,李某某被遣返回國。不過,原本用於解救的18萬元錢款再無下文。
曾與黃某有過往來的人介紹,黃某確實在收取解救款後被帶走調查,目前仍在看守所關押。及至周二(7月15日),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表示,黃某確實在該站工作過,但已被開除,對於其私自收取緬甸失聯人員家屬錢款的事情,他們無法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