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決|判詞:精明商人卻對中共仇恨 沉迷使中國臣服西方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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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利用旗下《蘋果日報》作煽動工具,又與「重光團隊」成員串謀,多番請求外國制裁中港政府,今日(15日)被裁定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在裁決理由書提到黎的身世,指黎原本堪稱是白手興家的典範,更是精明商人,可惜他對中共充滿怨恨,一心想把中國的價值觀改成西方那一套,終極目的是想改變中共政權,使中國成為西方的「跟班」。惟這最令他走上荊棘之路,最終需面對審判。

【黎智英案・專頁】

黎智英。
黎智英經營紡織業發跡,之後轉攻傳媒業,並在1995年6月20日創辦的《蘋果日報》。(資料圖片)

判詞開篇引述黎指 幼年因政局動盪財散家破

法官今日發出厚達855頁的裁決理由書,開首先簡介黎智英的背景,指「若要認識這個人,我們需要回到最初」。理由書引述黎智英本人指,他在1947年出身於中國一個富裕家庭,但其家庭後來因政局動盪而失去財富,其母被送往勞改營,黎約10歲便要工作養活弟妹,12歲時藏在一艘漁船偷渡來港。

法官形容,黎智英本來寫下了一個白手興家的成功故事,他經營紡織企業成功後,改為進軍傳媒業,並在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他曾在直播訪談節目稱,他厭倦了商人身份,傳媒事業給了他一個奮鬥的理由。

「佔中」後開始傳媒鼓動抗爭 終因仇退面對審判

然而,法官指,黎雖然是個精明商人,可惜他對中共充滿怨恨與仇恨,導致他走上一條充滿荊棘的道路,最終導致了今天的審判。判詞明言,黎智英沉迷於將中共的文化和價值觀轉變為西方價值觀,使中國臣服於美國和西方的強大力量,使中國成為西方的「跟班」(lackey)。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指黎智英是《蘋果日報》的總舵手。(資料圖片)
《蘋果日報》以報道八卦新聞起家,2014年的雨傘運動後,變成鼓勵市民爭取民主和抗爭的媒體。(資料圖片)

法官指,《蘋果日報》創刊之初以報道八卦新聞起家,2014年「佔中」事件發生後,黎智英更積極作編採決策,利用《蘋果》鼓動市民爭取民主及上街抗爭,《蘋果》亦由那時開始「變形」為一份反中央和香港政府的報紙。法官指,報章有立場本身並無不妥,但種種證據顯示黎的所為遠超合理範圍。

將台灣視為抗中籌碼 向蔡英文引薦美退役上將

黎智英由2017年起將台灣視為對抗中共的籌碼,主張美國在台灣加強軍事部署。他重金聘用美國退役上將Jack Keane和美國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任顧問,並引薦二人予其時的台灣領導人蔡英文認識。

《蘋果日報》4名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在審訊時指證黎,法官接納他們的供詞並指,正如張劍虹所說,黎是《蘋果》的舵手,他是個親力親為的老闆,深入參與報章運作,為報紙制定編採方針,並發出編採指示,例如他構思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此外,報章管理層的政治立場需與黎相近,從副社長陳沛敏與黎的通訊記錄可見,黎不僅視陳為信賴的員工,也視她是朋友。

專欄及直播節目成宣揚個人政治理念平台

法官又指,黎的政治觀點對《蘋果》的編採方針、社論和論壇版的作者和文章的選材,有深遠的影響。主筆楊清奇就曾稱,黎為報章訂下指導原則,編採人員只擁有「鳥籠自主」。

法官指,黎在香港安法生效前後,用《蘋果》作為平台宣傳其政治理念,並實行其政治議程,如報道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時要同情他們,要支持撐示威的小店等。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和他主持的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更是宣傳其政治理念的平台。

法官指黎智英在《國安法》後言論雖然收歛,但仍在每集直播節目中滲透反中立場。(路透社)

涉案161煽動文章 對中央與港府充滿敵意和偏見

控方依賴161篇文章指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煽動,法官認同,該些文章放在特定社會背景下理解,會呈現出對中國共產黨、中央和港府抱有嚴重敵意和偏見,包括把共產黨、港府和警察塑造成香港人的敵人;除了嚴厲批評官員,更嘲弄和貶損官員,例如把前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形容為「妖魔」,稱呼國家主席習近平為「習帝」,及稱警方為「黑警」;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後,仍呼籲公眾抵抗港府。

法官認為,黎智英的終極目的是改變中共政權,並在亞洲和世界各地牽制中國的影響力。黎希望共產黨不再執政,也希望其他國家共同對抗中國。

法庭基於以上分析,裁定黎智英及3間蘋果相關公司罪成,並裁定黎是串謀的主腦。

國安法生效後收斂言論 圖用「灰色地帶」降低罪責

法官又指,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其反中立場和尋求制裁,雖然其激烈言辭有所收斂,轉為間接和隱晦,但他仍在每集Live chat中滲透反中立場,將中國描述為西方的敵人,暗示外國與美國攜手對中國採取行動。法官指,黎顯然清楚這些言論的法律風險,故他試圖用「灰色地帶」來降低罪責,但仍難逃避被裁罪成的結局。

4名被告:黎智英(78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和三間公司被控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另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