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就囚10年提出上訴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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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利用旗下的《蘋果日報》,煽動市民上街和與政府抗爭,並促請外國政府對香港及中國政府及官員作出制裁。黎早前就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等3罪判囚20年,《蘋果》的6名編採人員,亦被判囚6年9月至10年。繼早前英文版總編馮偉光就刑期提出上訴後,認罪後被判囚10年的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上周五(6日),亦就刑期提出上訴。

上訴人林文宗,56歲,案發時是《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他未有出庭作供,被判囚10年。

此外,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等3罪罪成,被判囚20年。他的律師團隊早前確認,黎智英決定不作上訴。

《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間條上衣)認罪被判囚10年。(路透社)

同案9名被告的角色及判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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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CACC7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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