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船廠董事再作供 改水密艙非大變動毋須通知港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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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17日)踏入第40日審訊,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第三度作供。羅指,建造「南丫四號」時誤解「船總長度一成」規例,因為改變設計,把6個水密艙的設計改為5個水密艙。被問及此舉是否重大變動時,羅回應指屬改變,但「唔知係咪重大嘅改變」,認為改動毋須通知港燈,並解釋港燈信賴他們。

南丫海難・專頁

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第三度為死因庭作供。(朱棨新攝)

承認減一水密艙無書面和港燈溝通

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庭上指,當年建造「南丫四號」時誤解「船總長度一成」規例,以為尾艙不能少過船的總長度一成,因此最終決定由6個水密艙變為5個水密艙,並不在尾艙裝上水密門。死因研訊主任李希哲指,船廠有這個改變,應與港燈商討,羅回應指書面上沒有和港燈溝通,至於口頭上有否溝通,他則不知道。羅解釋在建船前,由他負責與港燈溝通,至建船階段則由財利的工程師與港燈方面溝通。

符合一艙進水不沉原則改動非大問題

羅愕瑩又指,只要符合「一艙進水不沉」的原則,相關改動「唔係大問題」,認為不需要告知港燈。李希哲問為何不向港燈提及變動時,羅愕瑩回應指沒有原因,並解釋港燈信賴他們,只要建船後獲海事處發牌便可。

承認越多水密艙越安全

李希哲續問若船隻有較多的水密艙,是否令船隻更安全,羅愕瑩回應「越多水密艙越安全」。

港燈船隻「南丫四號」在2012年10月1日被撞後迅速沉沒,釀39死,事後發現船內並無水密艙。(Getty Images)
南丫海難死因在西九龍法院進研訊。(資料圖片)

39名遇難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 、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本次研訊共7名難屬參與,他們由大律師譚俊傑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屬趙炳全及梁家杰的姐夫列席。研訊的利害關係方包括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建造兩艘船的財利船廠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

船廠高層稱早已敲定不裝水密門

海泰號

南丫四號的結構與檢查

製圖及驗船數據早有出入

倖存者憶述意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