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驗船主任指船廠無依圖則造船 同事見狀未必會提出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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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國慶39死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23日)踏入第14日研訊,退休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作供,他稱當年審批「南丫四號」圖則時完全無錯,並指該船需建水密門,指財利船廠不依圖則造船,最終沒有建水密門,亦沒有通知海事處。至於海事處多名職員都未有發現,黃指同事不會懷疑漏裝水密門,又稱:「唔係佢分內事,可能明知都唔提出。」又或是「掂行掂過」。黃又指,以當年海事處的驗船人手和時間:「拿份圖則去對係完全做唔到。」

遇難者家屬趙炳全受訪指,有感建水密門的責任被「一個推一個」,作供的人都在卸責。另一名遇難者家屬梁淑玲則表示,研訊至今已揭示不少問題,又說:「其實你同我都可能每日搭緊(船)㗎喎,咁你哋驚唔驚呢?」她稱會想畀公眾知道,為何作為難屬的她,會著緊這次聆訊,並期望可促使所有涉及的機構作出檢討。

南丫海難・專頁

退休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稱審批圖則時並無問題,並有建議要建水密門,指財利船廠沒有依圖興建,改動亦無知會海事處。(陳曉欣攝)
港燈船隻「南丫四號」在2012年10月1日沉沒,釀39死,2025年召開死因研訊。(Getty Images)

首席驗船主任認有份批核圖則

退休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作供時,交代他在1980年入職海事處任驗船督察,被分派船體科,在職期間赴蘇格蘭修讀造船學位,2010年晉升為首席驗船主任,其中「南丫四號」的總佈置圖,和分部艙壁圖等圖,他都有批核。

根「藍書」造船即要建水密門

研訊主任李希哲向黃逐一展示圖則,黃同意總佈置圖上沒有標明半格艙壁是否需要建造水密門,但有驗船督察已在圖則上備註需要根據「藍書」造船,代表船廠要在通道口安裝水密裝置。黃指,其他圖則標示了水密艙壁,代表須根據「藍書」建水密門。

批圖後不會知船廠有否依圖則改

黃說,在批圖後他絕對不會知道船廠有否依照圖則建水密門,並稱:「佢唔裝就係無按我哋要求。」黃形容,審批圖則,與「南丫四號」事後被揭漏裝水密門是:「完全係兩個時空。」

若船廠不建圖則要重新遞交設計圖則

財利船廠沒有按「藍書」造船是違規,如財利後期發現不用安裝水密門,需要重新遞交沒裝水密門的設計圖則,但黃稱船廠由始至終無改過圖,亦無通知過海事處。黃堅稱他根據有水密門的圖則審批,並強調:「係完全無錯架喎。」

為何最後無裝要問財利

李續向黃展示,1995年財利與建造「南丫四號」船殼的梧州船廠及中介人的信件來往,顯示財利知梧州船廠會在尾艙開孔,讓工人施工,完工後梧州船廠已燒焊密封,進行了射水測試,並建議加一道水密門。黃同意如信件顯示,財利需要裝水密門,至於財利為何沒安裝,黃說:「真係要問財利啦。」

沒要求驗內部結構處方不會派人檢查

黃又說,財利沒要求過驗內部結構,故處方不會派人檢查,新船發證書前,驗船督察會在新船最後檢查時核對船隻是否已經完工。

以當年人手帶圖則是完全做不到

對於日前多名驗船督察稱無需帶圖則驗船,除非見到通道口有明顯改動痕跡,否則不會懷疑該處需要建水密門,相信以往同事的驗船結果。黃認同下屬說法,即使他也不會覺得懷疑,又親:「我睇到都係一個通道口。」黃稱以當年海事處的驗船人手和時間:「拿份圖則去對係完全做唔到。」。

相信大部份同事只檢查自己負責的項目

李關注,如果有驗船督察提出懷疑須裝水密門,或不會出現漏裝。黃說:「你呢個假定係一個普通人嘅假定。」他指驗船督察是根據檢查項目檢驗。黃認為,大多數同事經過通道口時會「掂行掂過」,只檢查自己負責的項目,一日要四處驗船:「唔係佢分內事,可能明知都唔提出。」李再問黃,若當時有人提出懷疑查看圖則,便可避免漏裝水密門,黃終表示同意。

覆檢船殼是船廠主導

黃指,海事處年檢的船隻內部檢查的範圍只是檢查鏽蝕和損耗,所以驗船官亦不會帶備圖則驗船。被問到海事處是否無需覆檢船殼,黃說處方只會因應船廠要求檢查,又說:「冇要求我哋點會去驗啫。」明言檢查絕對是船廠主導。

港燈船隻「南丫四號」未建水密門被認為是快速下沉的原因之一。(Getty Images)
黃志堅指覆檢船殼是船廠主導。(Getty Images)

東區一號圖則不會影響其審批

代表家屬的大律師譚俊傑指,海事處在1995年初接獲財利遞交的「東區一號」(被指南丫四號藍本)的圖則作為參考,「東區一號」的圖則上顯示了艙壁須建水密門,但「南丫四號」圖則標示為通道口。黃說不重要,不影響他審批「南丫四號」的圖則。

家屬律師質疑海事處負責驗船體建造

譚另引用中國船級社在1995年9月發給海事處的驗船證書及檢驗清單,清單上的「*」代表由船級社檢驗,「HKMD」由海事處檢驗。其中,船體建造檢驗(X-Ray Examination)備註為「HKMD(*X-Ray Examination)」,即海事處負責檢驗船體建造,中國船級社做X-Ray檢驗。

黃反駁理解完全錯誤

黃反駁譚的理解完全錯誤,指船體建造是由中國船級社負責,海事處做X-Ray檢驗。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亦關注,清單上「外板及艙壁」對應「HKMD」,黃同樣否認由海事處檢驗。

黃堅稱海事處不會覆檢中國船級社的檢驗項目

譚再向黃展示同年4月,海事處一名「W.S. HO」職員向財利表示,財利可聘中國船級社檢驗清單上備註「*」的項目,備註為「HKMD」的項目則須由海事處檢驗。黃稱他不同意信件內容,又說:「寫呢封信個人唔係我,唔知佢點解咁寫。」,並指海事處不會覆檢中國船級社的檢驗項目。

重申應由中國船級社負責

代表財利的律師提問時,黃再否認水密門由海事處檢驗,重申驗船清單「有誤解」,他理解「南丫四號」的船體建造的檢驗,一直由中國船級社負責,又說:「喺我認知中,內部結構冚唪唥係中國船級社做。」指海事處:「從未做過duplicate(重複)嘅嘢。」黃指海事處的檢驗項目由船廠決定,如果財利要驗水密門,理論上要寫明想進行射水測試。

改圖則必須通知海事處

代表海事處的大律師羅蔚山問,財利遞交圖則後欲改為不安裝水密門,需否通知海事處?黃說一定要,又稱:「佢唔改所有入過嘅則都違規。」

南丫海難死因在西九龍法院進研訊。(資料圖片)

39名遇難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 、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本次研訊共7名難屬參與,他們由大律師譚俊傑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屬趙炳全及梁家杰的姐夫列席。研訊的利害關係方包括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建造兩艘船的財利船廠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

海事處驗船督察指甲板下水密裝置毋須檢查

船廠高層稱早已敲定不裝水密門

製圖及驗船數據早有出入

倖存者憶述意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