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有居民憂「樓換樓」或面臨十年禁售 無法保障業權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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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周五向宏福苑業主發問卷,就長遠安置收集意見,當中提出原址重建等建議,惟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翌日受訪時,卻直指原址重建選項不設實際,引起部份居民不滿,質疑是假諮詢。有支持原址重建的居民今日(13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宏福苑是大埔區的地標,無法被取代,擔心若接受「樓換樓」方案,按照居屋「十年禁售」的轉售限制,有機會令居民面臨「十年刑期」,對已補地價居民不公,無法真正保障他們的業權。

宏志閣是八幢大廈中,唯一一幢沒受大火波及,但屋苑災後一個月仍未解封。(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質疑問卷設計有「心理誘導」 特意提出過低回購價

宏福苑居民楊先生在商台節目《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他在宏福苑居住了一年,從小在大埔長大,對社區有深厚的情感聯繫。對於政府早前派發的長遠安置問卷,他認為問卷選項的設計有「心理誘導」效果,特別是對於未補地價單位與已補地價單位平均呎價的安排。

問卷提出政府可購買業權,他指,問卷先提出未補地價單位平均呎價約6000元、已補地價單位呎價8000元的方案,對居民而言是「不可能接受」的極端方案,藉此降低居民期望,再引導他們接受其他看似較合理的選項。此外,他指,政府雖然有徵詢測量師學會意見,但尚未解釋有關估價的具體根據和計算方式。

宏福苑遭遇五級大火,七幢大廈滿目瘡痍。 (資料圖片)

擔心樓換樓十年居屋禁售期 對已補地價業主不公

對於「樓換樓」方案,政府未有交代轉售等細節,楊先生表示,方案中可選購的居屋單位,規定有機會與「居屋2025」的單位看齊,即有機會令居民面臨長達十年的禁售期,「等於將一部私家車,換成一張全年任搭嘅巴士月票」,令原有物業的轉售自由大大縮減,亦失去了百分百私人產業的性質,有如「十年刑期」,對已補地價居民不公平。

被問到如政府承諾對已補地價單位的業主鬆綁轉售限制,會否考慮「樓換樓」等,楊先生認為,是否支持「樓換樓」,取決於居民對何種原則的重視與選擇。他說,目前有約兩至三成的居民傾向原址重建選項,即使等候重建時間漫長。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在同一節目上指,「原址重建」宏福苑需時長,政府所提的十年甚至更久的預估並非危言聳聽,過往亦有先例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