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生圍濕地公園研究範圍違規倒泥 半個維園大 環團:候鳥已消失

撰文:林穎嫺
出版:更新:

政府正研究增設三個濕地保育公園,但繼新田科技城發展計劃「吞併」擬議三寶樹保育公園其中200公頃範圍後,長春社亦發現,南生圍山貝村以東一幅「鄉村式發展」用地,雖然曾申建丁屋被駁回,但近廿年多次發現違規填塘,今年5月更被大規模倒泥,填平4個魚塘,面積達半個維園。
規劃署證實,該幅地過去26年合共涉及6宗違例填塘執管個案,最新一宗在8月初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
長春社批評,規劃署雖然曾在該地執法,但罰則寬鬆,亦無要求將土地還原至原有生態,違規倒泥持續出現,生態價值每況愈下,往日曾錄得50多隻黑臉琵鷺的南生圍魚塘,現時候鳥出沒數目大幅減少,憂難以回復往日生態,他促請政府將山貝村一帶的蘆葦床和私人魚塘,劃入擬議濕地保育公園的範圍內,修復生境和加強生育,以免令這個罕有婚攝天堂毀於一旦。

+2

記者7月下旬到南生圍以南的濕地緩衝區視察,發現在山邊村以東的「鄉村式發展」地帶南端,一大片土地被堆成「泥頭山」,比一個成年人更高,估計高度達逾兩米,山上還堆滿一個個小山丘,土地鄰近的河道下游收窄,下游幾近截斷。沿着下游前行,仍可發現在濕地出沒的蜻蜓等物種,亦有紅樹「老鼠簕」、蘆葦和濕地才出現的「半邊蓮」。

環團料魚塘遭破壞至少15年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追查南生圍濕地緩衝區魚塘破壞情況長達15年,他表示,「鄉村式發展」用地被破壞的情況,至少可追溯到2010年,該地當時曾兩度申請填塘以興建丁屋,雖然先後自行撤銷申請及遭城規會駁回,但該處倒泥的情況卻日益嚴重,近年塘內蘆葦等植物更被清除。他今年5月更發現該地南端再有填土工程,連山邊村的河流亦受影響。

2013年3月,鄉村式發展南部兩個魚塘疑似被倒泥,除了築起小路接駁到南端的「未決定用途」地帶,更疑似埋下五條水管。(Google Earth圖片)

根據Google衞星圖片,將涉事的地帶「回到」2000年,可見仍是4個魚塘,但至2010年代,南部兩個魚塘已疑似遭倒泥,並築起小路接駁到新界環迴公路以北的「未決定用途」地帶,翌年更疑似埋下五條水管,隨後填塘工程一度暫停,魚塘再次長滿綠草,但去年又再現倒泥,四個魚塘已幾近夷為平地,「泥頭山」佔地約39,518平方米,亦即逾5.5個標準足球場,若計及受影響的4個魚塘,合共佔地約89,133平方米,接近半個維園。

規劃署回覆查詢時指,涉事土地自1997年,共涉及6宗違例填土或填塘的規劃執管個案,僅餘一宗仍未結案,當局在8月2日向相關土地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限令在8月16日或之前停止有關的違例填土工程,並會考慮進一步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

李少文指,過去26年,政府多番執法,惟向地主提出的要求或罰則均相當寬鬆,土地一直無法恢復原有生態,亦令倒泥不斷死灰復燃,「好少會叫佢整走曬所有啲泥,可能叫佢停就算,所以佢(業主)個目的都已經達到咗,不斷咁重覆咁多年,之前都有執法過、叫佢停,停咗又不斷疊加落去,到疊加到夠高嘅時候,佢咪可以向(城規會)再申請返(發展)。」

山邊村以東的「未決定用途」被圍封,以東的「住宅(丁類)」用地之間的河道已被填埋。

他又指,「泥頭山」並非孤例,該處的填塘情況,是「未決定用地」地帶破壞的延伸,該地持續被「倒泥」長達40年,多次焚燒植被,再「巧妙地」將灰燼和沙泥倒入河中,將與以東的「住宅(丁類)」用地之間的河道填平,令下游幾近被截斷,以往曾出沒的多種野鴨和鷺鳥已消聲匿跡。

土地破壞亦進一步延伸至「住宅(丁類)」用地,該處的農地亦被沙泥填埋、南端原本至少4個魚塘,被填到僅剩兩個,面積大幅縮小。

▼ 南生圍濕地緩衝區,2000年11與2023年3月的比較 ▼

《香港01》取得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建立濕地保育公園系統研究的招標文件,文件顯示,擬議南生圍濕地保育公園研究範圍涵蓋錦田河和山貝河一帶的甩洲、大生圍和南生圍,南部的邊界貼近元朗公路和濠洲路,上述四處被破壞的用地,除「未決定用途」地帶外,全部均已被納入南生圍濕地保育公園研究範圍,換言之,在政府宣布發展濕地保育公園後,相關土地被破壞的程度加劇。

規劃署指,近三年接獲兩宗涉及「未決定用途」地帶土地的投訴,經調查後發現不涉及違例發展,當局指該地南部在30年前曾有水體,但其後已由自然植被覆蓋,雖然該場地曾間斷地被移除植被,惟移除植被並不屬於違例發展。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至於「住宅(丁類)」地帶,該署則指,在1990年刊憲的南生圍中期發展審批圖前,該地已有構築物佔用,自2009年構築物被拆除後,該場地一直空置及曾間斷地被移除植被,但該地並不涉及任何規劃執行管制個案,署方近日再到現場視察,發現土地被植物覆蓋,並未有發現涉及條例下的違例發展。

李少文批評,規劃署以「水體」形容「未決定用途」地帶上,可被視為季節性濕地的生態價值,政府更拒絕承認河道已消失,是「擘大眼講大話」,而城規會和發展局更「隻眼開隻眼閉」,先後批出兩幅土地的發展申請,成為「先破壞,後發展」的不良先例,憂慮其他具生態價值的土地將會成為「翻版」。

翻查資料,兩幅被破壞的私人土地,即東成里及「未決定用途地帶」,均由新鴻基地產持有,當中最早被填平的「未決定用途地帶」早在2006年起,便四度申請改劃作住宅發展,最先的擬議在佔地3.27公頃的土地,以0.38倍地積比,興建100幢3層高豪宅,直至2019年最新一宗申請則為「跨代共居房屋」,擬議地積比大幅增加五倍至2.29倍,單位數目亦由100伙飊升至1,955伙,規模急增18.6倍,但最終仍能在略削規模至1,518伙後,獲城規會有條件批准。

至於「住宅(丁類)」用地(即東成里)同樣由新地持有,2013年曾向城規會申請,興建45幢三層高住宅,有關申請最終被撤回,但新地在2021年捲土重來,以「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方式,重新提出發展申請,並將擬議發展範圍擴大,大部份邊界緊貼濕地保育區,擬以最高總地積比率4.27倍,興建合共9幢公私營住宅,預料可提供3,129個單位,整個發展規模急增近69倍。

新地發言人表示,被圍封的東成里發展項目,已於8月完成補地價,是在合規合法下圍封發展。新地又指,不接受亦沒有進行「先破壞、後建設」的行徑,對於有團體暗示新地從事有關行徑,新地表示憤慨。至於上文及的泥頭山,記者曾翻查資料,相信由地區人士持有,新地亦表示未持有該幅土地,亦從沒有填塞該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