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在學習中共中央八項規定,一邊聚在一起喝酒,還有人喝酒後死亡。新華社星期二(5月13日)發出的一篇報道,揭露了這起發生在河南官場的荒謬事件。
該篇近1800字的報道開頭寫道,日前,中共中央層面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工作專班、中央紀委辦公廳公開通報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10名幹部在學習教育期間違規吃喝、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
事件發生在3月21日,也就是近兩個月前。通報稱,中共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委、縣委政法委當天先後召開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部署會,羅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獻林參加了這兩個會議。
通報說,李獻林在隔天(3月22日)中午組織了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有九人參加,他們分別是:信陽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葉金廣、市紀委監委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三級調研員林志友、市委政法委督查督辦科四級調研員鮑倩、平安創建科科長張玉、羅山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段巍巍,羅山縣公安局政委汪海洋、羅山縣委政法委副書記黃家成、方建兵、夏宇。
通報接著提到令人震驚的內容:李獻林、林志友、段巍巍、汪海洋、夏宇五人共飲用四瓶白酒,一人飲酒後於當日下午死亡。
至於為何出人命,通報沒有解釋,但根據上述信息「五人共飲用四瓶白酒」,網上輿論均猜測是與酒精中毒有關。通報也沒有說明死者身份。
中央紀委辦公廳的通報沒有具體點名死者。(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截圖) 通報續稱,事後,羅山縣委政法委向縣委報送報告,隱瞞死亡人員飲酒情況,縣委書記余國芳明知該報告不實,但未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通報說,為掩蓋違規飲酒、一人死亡事實,李獻林等五人籌集資金給予死者家屬補償,其中李獻林、段巍巍部分資金系向管理服務對象「借用」。管理服務對象是誰?通報同樣沒有說明。
隨後,通報提到處理結果:本應給予李獻林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因發現其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已對其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將一並處理。至於一同聚餐的其他八人,包括葉金廣、林志友、段巍巍、汪海洋、鮑倩、張玉、黃家成,以及方建兵,受到留黨察看、政務撤職、降職、調離政法和紀檢監察系統、嚴重警告等不同處分。
包括余國芳在內的六名官員,也被處分或處理。他們都沒有參加聚會。通報寫道,余國芳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羅山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李超在李獻林邀請其聚餐時,不但不抵制、不提醒,反而安排汪海洋參加,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信陽市委、市委政法委、市紀委監委和羅山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推進學習教育不嚴不實,給予信陽市委書記蔡松濤責令檢查處理,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楊進黨內警告處分,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王軍責令檢查處理,羅山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張波誡勉處理。
信陽市委書記蔡松濤是此次被處理的最高級別官員。據財新網2021年12月報道,蔡松濤是最年輕的中共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之一,也是當時選舉產生的172名中央候補委員中唯一的在任縣委書記。
頂風違紀,怎麼違?
通報指出,這起違規吃喝問題,發生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之際,是典型的目無法紀、頂風違紀,性質極為嚴重,影響極為惡劣。
究竟有多麼目無法紀,性質有多麼惡劣,首先要瞭解什麼是八項規定。
八項規定全稱為「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是2012年12月召開的中共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八項規定包括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會議簡報;規範出訪活動;改進警衛工作;改進新聞報道;嚴格文稿發表;厲行勤儉節約。
八項規定頒布至今已經超過12年。不過,官方今年3月又大張旗鼓地在全黨開展學習教育活動,重新學習八項規定精神。
據新華社3月17日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在全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鞏固拓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成果,鞏固深化黨紀學習教育成果,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經中共中央同意,在全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學習教育於2025年中國全國「兩會」後啓動、7月底前基本結束。
這也意味著,上述官員在北京在全國各地推動學習八項規定的活動之際,依然不為所動,聚在一起大吃大喝——這正是八項規定要整治的官員行為之一。
通報也提到,羅山縣委、縣委政法委先後召開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部署會。作為羅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李獻林參加了會議。
網傳羅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獻林的照片。(網絡圖片) 李獻林作為政法委書記,肯定是在縣委政法委部署會上發表了講話,或者親自部署了會議的。結果他一轉身卻帶頭違規,組織了宴請。
不過,也有一個說法是:到底李獻林是不是真正的組織者,有待商榷。仔細看通報內容:「10名幹部在學習教育期間違規吃喝……李獻林、林志友、段巍巍、汪海洋、夏宇五人共飲用四瓶白酒,一人飲酒後於當日下午死亡……李獻林等五人籌集資金給予死者家屬補償。」
所以說,肯定有五個人喝酒,但有一人死了。令人不解的是,籌集資金給予死者家屬補償的,除了另外四個喝酒的人,還多出一個人。這一個人,是不是赴宴但沒喝酒的另外五個人的其中之一?如果是,那會是誰呢?他會不會才是真正的組織者?
誰喝死了?
另一個懸在半空中的問題是,到底是誰喝酒後死了?答案或許可從通報發布的信息中得出。
通報顯示,參加聚會的10人中,有九人都被處分,只有一人完全沒提到,那就是羅山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夏宇。看來,夏宇就是那名喝酒後死掉的官員。
這場宴請明顯折射出地方官員建立關係網和官官相護的陋習,羅山縣委政法委事後交的報告隱瞞死者飲酒的情況,縣委書記明知報告內容不實卻未向上級報告;縣公安局局長自己不赴宴卻安排下屬參加聚會。赴宴的官員涵蓋縣政法委、市政法委、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等部門,他們聚在一起的目的為何,通報僅用一句「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帶過。
人民網星期四(5月15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正風肅紀反腐,關鍵在領導幹部。從近期通報的多起案例中不難發現,有的是領導幹部自身接受宴請,有的是接到聚餐邀請時不抵制、不提醒,有的是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無論何種身份、何種崗位,不管職務高低、權力大小,吃吃喝喝都會帶壞風氣、帶歪隊伍、影響形象。
人民網星期四(5月15日)發布署名評論文章稱,無論何種身份、何種崗位,不管職務高低、權力大小,吃吃喝喝都會帶壞風氣、帶歪隊伍、影響形象。(人民網官網截圖) 將在星期五(5月16日)出版的《求是》雜誌,也刊發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講話,強調黨風問題關係執政黨的生死存亡,對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歪風陋習要露頭就打。
實際上,這不是中國首次發生官員因違規吃喝問題鬧出人命。
據澎湃新聞報道,中國央視去年1月播出電視專題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第三集《強化正風肅紀》,稱青海省2022年12月發生了一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違規吃喝事件。當時,中共二十大剛閉幕一個多月,青海省舉辦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培訓班。在這期間,有六名幹部在省委黨校學員宿舍聚餐飲酒,並導致一人酒後死亡。
近兩年半後,河南官場又發生一場類似的致命聚會,反映了中國官場多年來的高壓反腐,並未能有效遏制腐敗問題,「酒量即能力」的歪曲邏輯,仍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要如何讓官員「喝酒喝到死」不再成為新聞,需要的不僅僅是口頭上喊喊學習八項規定精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