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地政總署42%短期租約逾20年 最長「55年不變」無原因

撰文:鄭秋玲 鄒文妮
出版:更新:

審計署報告今日(29日)出爐,其中檢視地政總署管理短期租約的工作。報告指出,短期租約的固定租期一般不超過7年,不得妨礙已規劃的長期發展,審計署分析了截至去年10月由地政總署管理的5,590份短期租約,留意到當中82%租約的租戶超過7年維持不變,有42%更超過20年,最長是維持「55年不變」,惟地政總署並未備存現成資料,顯示同一租戶的短期租約長時間獲准續租的原因,以及有關用途是否符合法定規劃要求。

審計報告詳盡報道:

審計報告|轟亞運泳隊選拔不公 兩人不合資格仍入選 包括吳欣鍵

審計報告|轟港協奧委行政財務四宗罪 秘書處赤字增17倍耗盡儲備

審計報告|空手道總會利益衝突選拔不公曾遭停會籍 冀訂機制抽查

審計報告|狂轟港協暨奧委 王敏超:泳總冤枉 林卓廷:黑幕一角

審計報告|地政總署42%短期租約逾20年 最長「55年不變」無原因

審計報告|政府電子檔案系統進展緩慢 拖11年尚有17個部門未推行

審計報告|綠在區區僅一半落成 廁所沖水問題拖逾三年始解決

審計報告|知識產權署寄一封信最長3年 商標註冊聆訊慢過民事案

審計報告|再培訓局兩成畢業試不達標 保健員無測抽痰、處理傷口

審計報告|破產署二百個案拖足至少18年 最長三宗43年仍未完成

審計署報告指出,據地政總署指引,短期租約的固定租期一般不超過7年,發展局指出用地的臨時或短期用途不得妨礙已規劃的長期發展。

不過據審計署分析,截至2019年10月,由地政總署管理的5,590短期租約,有4,565份即約82%租約的租戶超過7年維持不變。事實上,有2,353份租約的租戶超過20年,佔整體的42%,最長為55年維持不變。

審計署留意到,地政總署並未備存現成資料顯示同一租戶的短期租約長時間獲准續租的原因,以及有關用途是否符合法定規劃要求。審計署建議,要確保地政總署人員分析同一租戶的短期租約長時間獲准續租的原因,及探討相關土地的臨時或短期用途是否符合法定規劃要求。

消息:長期續租地涉及花園、通道等

據了解,不少長期獲准續租的短期租約,主要涉及私人花園、通道、保安崗位、鄉郊廠房、船塢等,故不斷獲續租有其原因。

審計署報告揭露,連續租予同一租戶短期租約的個案中,有326宗長達40年以上至55年。(報告截圖)

有204份申請審批需時超過3年

另外,報告提到,地政總署由2014–15至2018–19年度,批出 1,165份短期租約的處理時間,由少於1個月至22年不等,平均為20 個月,有204份需時超過3年。

耗14年批花園短租 從無監督毗鄰斜坡穩定工程

一宗個案於2003年遞交申請,並展開花園建造工程,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沒有適時採取妥善行動,14年後於2017年始批出,該花園在獲批短期租約申請已經完成,同時亦沒有資料顯示地政處曾跟進毗鄰斜坡工程,結果截至今年2月,有關斜坡工程仍未完成。審計署留意到地政總署沒有就處理短期租約申請的時間訂立目標。

花棚擴建須納規管 3年未處理好申請

地政總署處理違反租約條件個案耗時,據指引,違規情況應在1至3個月內糾正,惟有個案顯示,一幅位於中西區批予租戶作遊樂花園的用地上,由2011年9月發現有一個超過許可面積的花棚,4年後再巡查時發現花棚再擴張至50.3平方米,於是向租戶收取相關巿值租金及行政費,並納入規範,於2017年再視察確認花棚仍存在,惟截至去年12月,該處仍未完成租戶於2016年提交的有關申請。

123公頃空置地適合批短租予非政府機構

適合作短期租約用途的空置政府用方面,報告指出,955幅有關空置地當中約90%可直接批予非政府機構,土地總面積達123公頃。目前12 個分區地政處都有各自一套已獲分區檢討委員會通過的選取準則,但審計署留意到,截至今年1月,有5個分區地政處沒有撰寫會議記錄及記載委員會去年9月30日結束季度所作的決定。

除此之外,徵收按金方面,報告指出,根據指引,如短期租約是批予非牟利或慈善團體,可獲豁免按金。惟審計署發現,地政總署向2名屬慈善團體的租戶徵收按金做法不一。該2名租戶均獲准在短期租約用地上搭建構築物。結果,其中1名租戶被收取7萬元按金。審計署認為,地政總署需要提供進一步指引。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指,對有短期租約用地能永續短租感到驚訝,可見短期用地欠缺規劃。他認為發展局及運房局責無旁貸,必須增加人手處理,執行審計署建議,堵塞漏洞。他又指,現時香港欠缺土地包括短期及長期用地,如此嚴重浪費土地資源,實在不能接受。

他批評現時地政總署管理土地不善,一邊廂運房局成立跨部門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積極覓地興建過渡性房屋,另一邊廂卻出現土地閒置、政策混亂等問題,局方絕不能再隻眼開隻眼閉處理。他建議,局方及署方不能再官僚了事,應積極規劃土地,興建公營房屋,解決房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