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涉扼斃精神病女兒 死者母親稱曾要求女兒: 你有返啲人性

七旬父涉扼斃精神病女兒 死者母親稱曾要求女兒: 你有返啲人性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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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父涉在旺角海富苑住所扼斃女兒,今(1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死者的母親作供,指家人會為瑣事爭吵,自己亦曾遭女兒打。於案發前一天,女兒因為家中的清潔問題,先後和父母口角,被告期間離家。而母親當時要求女兒「你有返啲人性」,不要精神虐待和折磨雙親,指兩人「又俾你打又俾你鬧」。她直指女兒不分尊卑,女兒則回應:「我鍾意呀,吹呀」。此外,母親稱向房署要求女兒分戶遭拒,等待家庭服務中心向女兒提供宿舍,但等候四年都未有結果,庭上稱:「我覺得房署同家庭服務中心要負責。」

被告陳桂生,74歲,報稱保安員。他被控1項謀殺控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3月7日,在港謀殺女子陳杏詩(32歲)。

被告案發後致電前妻 稱:「我殺死咗你個女阿詩」

被告前妻羅任英今作供,控方讀出她錄取的兩份口供。她在口供提及,和被告於2018年離婚後,仍然和被告、女兒陳杏詩(下稱女兒)同住涉案單位。她形容,被告和女兒關係偏差,兩人會為家中的瑣事爭吵。

於2022年3月7日早上約6時,當時正在上班的羅收到被告來電。被告稱:「我殺死咗你個女阿詩」,又解釋因為女兒不准他使用廁所,所以行兇。被告又問羅:「報警好唔好?」羅便著被告報警。羅掛線後翻看訊息,發現被告在致電前已發送訊息,透露殺死女兒。

口供亦講及,被告和女兒於同月6日早上,為家中的清潔問題口角。當被告打算掃地時,女兒,不滿謂:「死人陳桂生,唔好拖地,唔好掃地,唔准」﹐又稱她會稍後打掃,羅則回應「你會做,我未見過」。羅其後著被告離開單位,避免爭吵。

母親於案發前一天 要求女兒「有返啲人性」、「唔好精神虐待我哋」

羅其後和女兒,再就清潔問題口角,她當時向女兒稱:「你唔可以咁管你老豆....你身上喲血肉都係你老豆俾你嘅,你不但無孝順佢,我夠憎你老豆,我都無咁對佢.。」

羅當時指不介意「養你服侍你」,但要求女兒「唔好精神虐待我哋,唔好郁吓又打人,又俾你打又俾你鬧,成日折磨我哋,你有返啲人性」。羅續指:「間屋你無付出過任何嘢,我都未管過你,點解你要管得我哋咁嚴….你一日都未養過我仲要咁樣管法….食嘅又要你批准,用嘅又要你批准」。她直指女兒不分尊卑,女兒則回應:「我鍾意呀,吹呀」。

此外,羅建議女兒搬走,若月租不超過1萬,她願意代為支付租金。女兒當時未有回應,返回自己的房間。

被告陳桂生否認謀殺罪,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稱曾向房署要求和女兒分戶 遭署方拒絕

羅在辯方盤問時同意,女兒自2016年無業後有精神問題。同時,她的行為亦變差。一家人會為家務爭吵,女兒亦會打她、「偷襲」她。辯方則指,三人同住困難,同時被告會盡量容忍女兒,羅同意,指自己會責罵女兒,被告則不會。

羅又透露,曾向多個部門求助,但不獲理會,如她向房署要求和女兒分戶,房署則以需要醫生信為由拒絕。此外,她們等待家庭服務中心向女兒提供宿舍,但「等咗4年,都話無宿舍、床位俾我個女」,指這是「間接殺人」。羅庭上直指:「我覺得房署同家庭服務中心要負責。」

案件編號:HCCC26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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