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款國產乳膏含受管制藥物成分 衞生署警方拘一婦人涉非法售賣

4款國產乳膏含受管制藥物成分 衞生署警方拘一婦人涉非法售賣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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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17日)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四款國產乳膏,包括「昱顺新升级藏药癣毒王草本乳膏」、「昱顺苗药毒痒王抑菌乳膏」、「合生美狼毒王二十四味草本乳膏」和「昱顺中华真菌王抑菌乳膏」。

這四款乳膏被發現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不適當使用會引致皮膚問題、高血壓等副作用。有關產品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聯同警方今日到涉事處所採取執法行動,一名51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

四款涉事國產乳膏。(政府新聞處圖片)
四款涉事國產乳膏。(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從一屯門零售檔位取得上述產品樣本

衞生署根據情報,從一個位於屯門的零售檔位取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上述產品的樣本含有為《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的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有關產品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聯同警方今日到涉事處所採取執法行動。行動中,一名51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衞生署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不適當使用會引致皮膚問題、高血壓等

四款藥物均驗出有「丙酸氯倍他索」,是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產品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

「酮康唑」及「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含有「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外用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包裝上將附有香港註冊編號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必須在包裝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質素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8樓1804-0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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