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濤業主單位貼標語批管理不善 管理處發信指違公契促周五前拆除
大埔白石角住宅樓盤「ONTOLO朗濤」,今年9月多名業主在露台及玻璃貼「大字報」,向發展商鷹君及管理公司表達對屋苑設施不滿。有業主上周收到物業管理公司來信,附件展示其單位標語圖片,要求最遲周五(12日)拆除,指他們違反大廈公契。業主批評事件反映發展商無誠意負責及解決根本問題,直言失望及不滿。
鷹君集團回應指,物業管理公司是於收到部份業主投訴下,根據大廈公契發信予懸掛標語業主,以保障屋苑及所有業主利益,並指必要時將考慮採取適當進一步行動。



有業主上周五(5日)接獲物管公司來信,指出其單位内仍懸掛標語或橫額,並稱一直收到其他業主對相關標語或橫額的投訴,認為有關展示不僅損害屋苑利益,亦違反朗濤的大廈公契規定,要求最遲周五拆除,否則「於別無他選之情況下,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以保障屋苑及所有業主之利益以及糾正此情況」。
朗濤客戶服務中心在上月6日,已張貼內容相若的通告,要求業主或住戶最遲10月12日拆除。
信件引述朗濤大廈公契條文指,「業主」均不搭建、安裝或以其他方式裝設或允許架設、安裝,或以其他方式裝設任何位於其「單位」或「發展項目」任何部份表面,或從「發展項目」或任何部份突出向外伸展的「外置招牌、牌板、告示、廣告、旗幟、橫額、柱、籠、簷篷或其他外突物件或構建物。」
約30戶繼續展示標語 發展商取消與業主對話
業主Eddy(化名)表示,發展商上周取消與業主網上會議的答問環節,將改為經業委會與業主溝通,隨後即收到物管公司來信,認為發展商不想面對業主、不願承擔及解決根本問題,直言「管理非常差、無法接受」,故觸發再多約10戶居民新加入貼「大字報」行列表達不滿,至今約30戶仍繼續展示,暫時無意拆除。
他又質疑,「所有字句都是貼在家裡,不是貼在外面,可以當為家中的裝飾,如果換一塊有字句的窗簾是否就不可?是否就是影響大廈外觀?」
業主批問題無解決 會所泳池仍未啟用
他認為,鷹君集團至今未解決問題,亦無提出時間表,例如會所泳池仍未啟用、屋苑霧化玻璃未解決,擔心承建商「金門建築」明年5月離場後,日後有問題「追數無門」,業主將面對天文數字的維修費及管理費。因此,他已計劃過了要計算額外印花稅的3年期限後轉讓物業,以免承擔大額附加費用。
另一名業主Richard(化名)亦有在單位內展示標語,未有掛在玻璃外牆,質疑「我掛一張紙,應該有自己的權利」。他認為,發展商資訊不透明,也沒有白紙黑紙的承諾,認為對方應主動向所有業主交代進度,而非經業委會處理問題。以會所泳為例,據其了解,約兩星期前食環署人員仍指提交的泳池圖則與實際不符,發展商也沒有交代何以問題遲遲未能解決。
鷹君:收到部分業主投訴標語 必要時將考慮進一步行動
鷹君稱,物業管理公司於收到部分業主對單位懸掛標語的投訴下,根據大廈公契發出信件予懸掛標語的業主,以保障屋苑及所有業主的利益,必要時將考慮採取適當進一步行動。
會所泳池已按食環署意見整改 牌照正待審批
至於會所泳池事宜,鷹君指,食物環境衞生署早前到會所泳池視察後,發展商已按其意見進行整改工作,有關項目現已處理,牌照正待審批中。
鷹君強調,發展商與物業管理公司一直就各項執修及管理事宜積極作出跟進,並透過不同渠道與業主保持定期溝通,包括提供執修工程及管理事項的最新進度及情況。
大律師:向外展示標語或已違反大廈公契 保障大業主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大廈公契是約束商戶及租客、住戶的合約,即使是自購物業也受規管,在單位內向外展示標語也可能違反契約,可提出終止租戶租約,也可向業主提控。他表示,公契完全保障大業主,買樓時第一個業主簽名接受公契條款,往後業主也同受約束,但其他小業主在簽約前,有權向發展商提出個別豁免。
今年9月多個「朗濤」單位展示「大字報」,寫上「鷹君樓諗清楚,泳池無牌質素差」、「堅信呃你,鷹君拖你」、「九流管理」等控訴。當時有業主向《香港01》表示,朗濤的屋苑管理問題多多,例如會所泳池自入伙後從未開放,後來才發現因建造時,渠管錯駁致未成功領牌,開放日期遙遙無期。
當時有業主亦質疑,屋宇交樓質素有問題,包括樓層之間的玻璃外牆起白霧影響外觀,部份小型單位渠管傳出臭味,批評入伙不足一年,損壞甩漏事件一大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