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漁船越界捕撈被強靠登檢 船長等13人遭台中海巡隊全數押回

陸籍漁船越界捕撈被強靠登檢 船長等13人遭台中海巡隊全數押回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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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8日),台灣台中海巡隊在通霄外海20浬海域發現1艘中國大陸漁船越界作業,對方拒檢並蛇行逃逸,海巡隊最終強制登檢成功,查獲非法漁獲250公斤全數海拋,船上13人被押返台中港偵辦。

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三(台中)海巡隊發新聞稿指出,周三上午8時41分,台中海巡隊線上巡防艇PP-10035艇執行海上巡邏勤務時,在通霄外海20浬處海域發現1艘中國大陸漁船「閩惠漁0X3XX號」越界作業。海巡人員廣播要求停船受檢,但經多次鳴笛廣播後,該船均拒不停船並加速蛇行逃逸,海巡人員冒著風浪危險緊追不捨,最後成功強靠登檢。

經查,鐵殼船體約230噸,船上未發現豬肉製品,漁獲約250公斤均依法海拋;由於該船非法越界捕魚事實明確,依據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將船隻及陸籍康姓船長、船員等13人全數押返台中港海巡基地碼頭偵辦。

本地漁船涉用已禁用「蛇籠」捕魚 漁護署查本地船長及6內地漁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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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聯同警方及珠海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昨日(9日)於香港南面水域進行聯合執法行動。漁護署人員於長洲附近水域,發現一艘本地漁船涉嫌非法使用蛇籠(一種已被禁止在香港水域使用的浸籠)捕魚,昨晚約9時30分截停有關船隻調查,並從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包括蛇籠和絞轆。

漁護署現正從涉嫌以蛇籠捕魚並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的方向,調查船上一名本地船長及6名內地過港漁工。

漁護署昨晚(9日)於長洲附近水域,發現一艘本地漁船涉嫌非法使用蛇籠(一種已被禁止在香港水域使用的浸籠)捕魚。(漁護署提供)

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已根據《漁業保護條例》登記及按其本地漁船登記證明書上所列出的捕魚方法捕魚。本地漁船登記證明書有關浸籠部分的登記條件亦指明任何摺疊式浸籠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另一浸籠連接,或其任何一面伸展後的長度不得超過5米。因此,使用蛇籠捕魚亦屬違法。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漁護署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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