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破局|「安全帶之亂」三部門高危孭鑊 立法原意現「羅生門」
「我們都希望大家認清事實,乘搭公共交通要佩戴安全帶,很多國家地區實行多年。」 ── 特首李家超為強制戴安全帶降溫之際,前議員江玉歡一帖激起千重浪,揭發法律條文出錯,市面行駛的巴士都不受規管,最終推出六日叫停。今次法例雖「短命」,但避免日後檢控個案上到法庭時脫罪,令政府尷尬的局面。聽聞,果斷叫停法例的都是特首本人,要求官員承認問題,絕不可硬撐「無問題」,為「安全帶之亂」劃上「休止符」。
今次立法原意鬧「羅生門」,局長解話法例並非只想規管新登記巴士。不過,翻查記錄,當年運流局及運輸署官員多次說只規管新巴士,有政府中人以一原因向我們解釋新舊巴士納入強制令才是真正原意。眾說紛紜,可以肯定的是官場普遍對上而下失誤「走漏眼」大感愕然,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點名運輸及物流局、運輸署、律政司要問責。政界都對追究責任有呼聲,希望查出兇手,檢討不再犯。《香港01》整理事件來龍去脈一片破局,希望還原真相。
史無前例新法例實施六日暫緩
史無前例,一條法例實施六日後,暫緩原因竟是經審議和刊憲的法律條文不符立法原意。所說的是強制巴士乘客配戴安全帶的新例,先是屢屢出現執行混亂,孕婦、長者、小孩扣上安全帶有困難,其後在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前議員江玉歡揭發下,才發現條文只適用於1月25日後的新登記巴士。
強制戴安全帶法例未能涵蓋市面巴士
據了解,九巴、龍運、城巴、新大嶼山巴士1月25日後都未有新登記巴士,換言之不涵蓋目前市面上行走的巴士。不少官場中人大感愕然,為何政府內部沒人指出問題,反而是一名前議員發現。
多名法案委員會議員承認「走漏眼」
這條「先訂立,後審議」的法例,去年9月18日於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兩節會議便完成討論,共歷時3小時4分鐘,要留意的是,當時焦點去了綑綁式交上立法會、針對規管的士司機駕駛時車頭最多放兩部電話的法例,江玉歡、民建聯陳恒鑌、實政圓桌田北辰在內多名法案委員會成員都承認「走漏眼」,低估民意反彈。不過,最終煞停法例的是條文也「走漏眼」有錯。
制定巴士安全帶法例的運輸及物流局以及律政司,未能察覺只適用於「新登記」巴士的限制放進條文之中,造成巨大執法真空,未能規管市面上正行走、全部均是早於1月25日前登記的巴士。
李家超果斷要求官員處理 局長:不符立法原意
據了解,李家超在內部會議上態度鮮明,要求團隊必須「果斷處理」,表明有問題就要承認、就要處理絕不可以硬撐說「無問題」,他更要求相關官員即日處理。之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見記者承認草擬法律條文時在「技術上的不足」,以致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認為情況是不理想。
「立法原意」是甚麼? 2022年官員:涵蓋新登記巴士
簡單一句「有不足」,其實重點在於未交代為何沒發現不足?當時有份審議的江玉歡否認發雞盲,稱「立法原意最初只涵蓋新車」。
究竟「立法原意」是甚麼呢?回帶去到2022年7月15日,運輸及物流局諮詢立法會時,當時副秘書長麥震宇指,建議將強制安裝及佩戴安全帶的要求,涵蓋新登記的巴士所有乘客座位,要留意他指的是「新登記」。
三年後同一官員:涵蓋新登記巴士
三年後,去年9月18日,同一名官員上立法會就審議附屬法例解話,都是說「將強制安裝及佩用安全帶的規定,擴展至所有新登記的巴士,生效日期是2026年1月25日」,同場的運輸署總工程師說法都一樣,指1月25日新登記巴士都要配有安全帶如,這些座位有安全帶就要戴。
運輸署官員說法不同:見到有安全帶都需戴
不過,同樣來自運輸署的助理署長區家傑,同場的說法有些分別。他說1月25日開始當乘客登上公共交通工具,見到座位有安全帶,他就有責任為了自身安全都需要佩戴。
原意只規管新登記巴士? 官場中人否認
究竟原意會否只規管新登記巴士,既然被揭發便將錯就錯,修改為規管新舊所有巴士呢?有官場中人指這個可能性不大,乘客不可能每次上車時翻看巴士車頭文件,才知悉巴士是否強制戴安全帶,即使事件鬧上法庭,脫罪機會大,因超出一般市民的認知和期望,應該不是立法原意。至於為何出錯,都是指一言難盡,涉及很多人。
分析兩個出錯可能性
有議會中人坦言當時政府的確如此解說,只不過按常理乘客上車前不會花時間去翻查車頭證件,或問司機巴士是哪段時間登記,然而當時沒有議員提問相關範疇。
有在政府做過、熟悉運作的人解讀兩個可能性,一是官員、議員集體「鬼掩眼」心裡想了、當成寫了法例以為是規管所有巴士,原來只涵蓋新巴士;二是律政司明知有問題,不提出建議,運流局又沒發現有問題。
「三個和尚沒水喝」論
「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這句民間說話意思是人少時責任明確、效率高,人多時當互相依賴或卸責,甚至彼此不合,最終得鬧得沒有水喝。
有政界中人認為陳美寶是最熟悉安全帶法例來龍去脈的人,她自2017年起出任運輸部門高官由運輸署署長,到晉升為運輸及物流局常任秘書長,近年成為運輸及物流局局長。當署長轉了兩人,局長轉了兩人,陳美寶約9年來沒離開過運輸部門。陳美寶宣布暫緩法例當天解話指是「草擬法律條文時技術上的不足」。
律政司依照政策局建議起草法律
一般而言,律政司依照政策局的建議起草法律條文,再交還局方審核和交由立法會討論。有官場中人坦言,文件一定很多人審閱過,不只看一次,更至少兩、三次。究竟是哪個環節出錯,局方無交代那麼是否應該展開調查?
葉劉:運輸署、運流局、律政司官員應被問責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有份參與立法的運流局及律政司官員,以及負責執行條例的運輸署官員,均應循現有公務員機制被問責。她認為政府及立法會應汲取教訓,「形容個個都想着配合政府,是否快通過就是配合?」她強調議員有責任監督。
何敬康:按照公務員和立法會程序公平處理問責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表示,政府需要內部調查安全帶事件,審視技術不足的原因,究竟是哪個環節出現問題,然後檢討改善不再出現同類事件。他說無論政府和立法會都有責任各個持份者都需要自我檢討,指調查的目的是找出錯處,確保不再發生,但如果調查過程中發現的確有人需要問責的,則按照公務員和立法會既定程序公平處理。
田北辰憶馬時亨為「仙股事件」鞠躬承擔責任
有份審議的田北辰說自己「睇漏咗」,願意「孭飛」,惟指不是很多人願意承認責任,包括運輸及物流局或律政司,形容「一件咁蝦碌嘅事竟然無人講呢七個字『我需要負上責任』」,指出錯不是要「喊打喊殺」,至少承擔責任汲取教訓料大家也會「收貨」。
他說馬時亨在任官員期間,有勇氣為「仙股事件」承擔責任並鞠躬,成為董建華政府推行問責制後,第一個公開道歉的問責官員,至今贏得尊重。
劉兆佳:行政失誤促政府調查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表示,強制戴巴士安全帶條文最終刪除是一個行政失誤問題,是適合推進行政問責制的案例。他建議政府調查了解哪個環節出現問題,因按程序律政司依照運流局的建議起草法律條文,再交還局方審核和交由立法會討論,究竟最終實施情況和條文為何不符?他希望一個月可完成調查。
兩大疑團要解答
他認為兩大疑團要解答,並必須釐清責任誰屬,一是推行政策時考慮不周全沒預估各方面的困難;二是條文適用範圍不清晰,是想一開始就全面實施,或今年1月25號新登記巴士才實施?搞清楚為何立法原意與條文不符,再釐清是誰的責任也不遲,估計「多數都有啲人孭責任」,舉例內地遇到行政失誤問題時也「肯定有人問責」。
全城因巴士安全帶新例的變數弄得手忙腳亂,劉兆佳說北京肯定不想見到這種情況,也不會好高興,幸好事件沒對社會造成嚴重傷害,他寄語負責審議法例的立法會議員應該要有常識,日後在處理政府法案是要落足精神,敢於提出不同意見。
言猶在耳,雖然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強調行政主導,又要做到「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不過也說立法會是社情民意的匯集地,認為立法會在支持配合監督促進政府更好施政方面,大有可為。今次事件是行政立法反面教材,政府有疏漏,立法會監督有缺失,社會期待良政善治如何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