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禁膠倒數|雪糕杯附膠匙獲豁免可繼續派 環團批「養慣懶人」

撰文:鄧宇詩
出版:更新:

【餐具禁膠/管制即棄塑膠/走塑】垃圾收費兩度延期至今年8月方實施,惟第一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及容器,則如期於4月22日起生效,今日(22日)剛好是倒數一個月,法例將禁止在堂食及外賣提供膠叉、膠刀、膠匙、膠飲管、膠攪拌棒及所有發泡膠餐具。《香港01》將於未來一個月陸續就禁膠法例作系列報道。

其實法例第一階段限制對象主要是餐飲處所使用膠製產品,至於零售所得的雪糕杯內膠匙、杯麵内的即棄膠、紙包飲品附帶的膠飲管是否仍可繼續使用,並無具體說明。環保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在供應點以外地方預先包裝的飲食產品可獲豁免。

一直關注回收議題的環保團體表示,現時大部分供應商會直接在雪糕杯內附上即棄膠匙,「啲供應商養慣咗啲懶人」,期望政策將來會再作檢討。

▼4月22日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

+2

立法會去年10月通過《202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指定2024年4月22日實施第一階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屆時本港將禁止在堂食及外賣提供膠叉、膠刀、膠匙、膠飲管、膠攪拌棒及所有發泡膠餐具。膠杯、膠蓋、膠食物容器等,仍可向外賣顧客提供,但不准堂食使用。

除了餐具及容器,法例同時禁止免費供應及銷售膠柄棉花棒、氣球棒、充氣打氣棒、熒光棒、派對帽、雨傘袋、食物膠籤、膠牙籤。

不過法例並無列明,超市內預先包裝食品附帶的即棄膠餐具,例如雪糕杯內膠匙、杯麵内的即棄膠、紙包飲品附帶的膠飲管,是否可獲豁免。

環保署回覆表示,法例豁免在供應點以外地方預先包裝的飲食產品所附帶的餐具。

環團曾建議港府不豁免以上情況 期望將來會再作檢討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表示,市民購買杯麵可能是想買回家食,在此情況下他們其實不需即棄膠餐具,如供應商在杯麵內附帶即棄膠餐具,會造成浪費。他又指,顧客以前購買雪糕,通常只會在需要時向店員索取,但現時現時大部分供應商會直接在雪糕杯內附上即棄匙,「啲供應商養慣咗啲懶人。」

何指,他在法例諮詢期間,曾建議預先包裝的飲食產品附帶餐具不獲豁免,惟最終事與願違。他認為最終政府沒有接納其意見,是由於當局以往推行環保政策時,都會先取中間位,讓市民習慣,期望政策未來會收緊有關政策。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表示,曾建議府不豁免預先包裝附帶餐具,期望將來會再作檢討。(綠領行動提供)

他補充指,飲食產品所附帶的即棄膠餐具,不一定要由法例禁止規定,供應商及市民可以自覺在需要時使用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