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拘留逾72小時禁捐一年 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按國際建議

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上月底修訂捐血指引,若過去一年曾經被連續拘留於懲教所或監獄72小時以上,需要暫緩捐血一年。香港紅十字會解釋,有關修訂目的是進一步提升血液安全,減低病人輸血的風險,與世界各地輸血服務機構的相關指引類同。
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一直遵照國際認可的專業血液服務認證機構制訂的捐血指引,認證機構於去年為中心作營運審核後,建議中心修訂相關的捐血者指引,若捐血人士曾在過去十二個月內,被連續拘留於懲教所或監獄72小時以上,則需要暫緩捐血12個月。中心早前將有關建議交醫院管理局(輸血服務中心)血液及血製品安全專家小組討論,並於5月27日正式推行。

由上月27日起,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網頁顯示對捐血政策作出調整,包括女性捐血者的血紅素水平標準及捐血者的血壓上壓(收縮壓)標準,曾接受紋身、針灸、穿耳或刺體的人士,暫緩捐血期將由6個 縮短至3個月,但未見曾被連續拘留於懲教所或監獄72小時以上人士的安排。
然而,有捐血人士發現捐血前的問卷查問,當中新增了一條:「在過去12個月期間,你是否曾被拘留於懲教所或監獄連續72小時或以上?」
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今日(11日)回覆指,為保障血液安全,一直遵照國際認可的專業血液服務認證機構制訂的捐血指引,並透過醫院管理局(輸血服務中心)血液及血製品安全專家小組)就相關國際趨勢及科技發展,定期就血液安全方面作出討論和修訂相關捐血條件。
5月27日正式推行 港紅十字會:不時檢視指引達血液零風險使命
香港紅十字會指,認證機構於去年為中心作營運審核後,建議中心修訂相關的捐血者指引,若捐血人士曾在過去十二個月內,被連續拘留於懲教所或監獄72小時以上,則需要暫緩捐血12個月,中心早前將有關建議交專家小組討論,並於5月27日正式推行。
香港紅十字會修訂目的在進一步提升血液安全,減低病人輸血的風險,與世界各地輸血服務機構的相關指引類同,並強調中心與專家小組會不時檢視捐血者指引及相關安排,以達致中心實踐血液零風險的使命。
根據世界衞生組織(WHO)及部份國家標準,過去12個月曾被監禁超過72小時會被視為較高風險群組,說法是監獄環境下較容易接觸到血源性傳染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及HIV病毒等,部份國家會因而被暫緩相關人士捐血12個月,保護血液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