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版《醫師法》今上路 違反醫德終身禁業 公共場所施救免責

3月1日起內地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簡稱《醫師法》),首次提出「終身禁業」制度,規定嚴重違反醫師職業道德、醫學倫理規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醫師,五年直至終身禁止從事醫療衛生服務或者醫學臨床研究。
此外新版《醫師法》也規定,醫師因自願實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鼓勵醫師積极參與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場所急救服務,保障在緊急救治過程中醫師的權利,
去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3月1日起正式開始施行,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將同時廢止。《醫師法》也明確規定每年8月19日為中國醫師節。
新版《醫師法》首次提出「終身禁業」制度,規定嚴重違反醫師職業道德、醫學倫理規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醫師,五年直至終身禁止從事醫療衛生服務或者醫學臨床研究。
今年,山東省一厲姓醫生在網路上直播婦科手術,使該醫院被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處罰決定。涉事醫生厲某已被刑事拘留,11名相關人員被嚴肅追責問責。網民及內媒指出,厲姓醫生可能會是在新版《醫師法》上路後,第一個在內地被終身禁業的醫生。
《醫師法》新增規定,保護在緊急救治中醫師的權利,強調國家鼓勵醫師積极參與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場所急救服務;醫師因自願實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危急情況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醫師經醫療機構批准,也可以立即實施醫療救助措施。
過去內地曾發生醫生緊急救治病患卻被告上法院的例子。2017年,齊姓老婦到藥店買藥,卻突然昏倒,畢業於瀋陽醫學院,有「鄉村醫生證」和「行醫執照」的孫向波立即做心肺復甦,卻意外壓斷她12根肋骨。沒想到該年10月孫向波接到法院傳喚,齊老婦將他告上法院,表示需要他賠償住院費用近萬元,同時待傷殘等級評定后,另需賠償傷殘賠償金,官司纏訟至2021年。(延伸閱讀:救人壓斷肋骨反被索賠法院還他清白 當事人:以後該出手還得出手)
《醫師法》總則中,也明確醫師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阻礙醫師依法執業,干擾醫師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過侮辱、誹謗、威脅、毆打等方式,侵犯醫師人格尊嚴、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在醫師多點執業方面,《醫師法》新增規定,醫師在二個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定期執業的,應當以一個醫療衛生機構為主,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果在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主執業機構應當支持並提供便利。
在診療方面,《醫師法》規定醫師可以基於循證醫學證據,擴展性用藥,對特殊疾病診療有更多的診療自主權。在尚無有效或者更好治療手段等特殊情況下,醫師取得患者明確知情同意後,可以採用藥品說明書中未明確但具有循證醫學證據的藥品用法實施治療。
而為保護患者合法權益,防範「過度醫療」,《醫師法》也提出,不得對患者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治療。如果違反診療規範,對患者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治療造成不良後果,情節嚴重的,會責令醫師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