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外賣平台系統送遞時間不實 有個案1分鐘內取消訂單被拒
經外賣平台訂餐在家或辧公室享用已成為不少人的生活日常,消委會今(16日)發表第584期《選擇》月刊,指出有外賣平台送遞時間不實,超時送餐達到一小時,但卻稱送遞時間未超出預計時間15分鐘,因而拒絕根據延誤補償機制,向顧客發放$120現金券作補償。另外,消委會指出,有個案因誤點食品,於落單1分鐘後向外賣平台取消訂單,但相關餐廳卻以「已出餐」為由拒絕向他退款。



超時送達一小時 平台稱僅15分鐘 拒絕發放$120現金卷作補償
消委會指,個案呂小姐透過A外賣平台點餐,平台程式顯示餐點預計送達時間為20至30分鐘。不過,45分鐘過後,她仍未收到食物,然而平台上卻顯示訂單已完成送遞,她續聯絡送遞員了解情況,送遞員卻提供一張非呂小姐所居住的大厦照片作為送遞證明,約5分鐘後,A平台的客户服務員主動致電,表示不清楚為何食物仍在餐廳內,會安排另一位外賣員送遞。
對話結束後,呂小姐發現訂單狀態被更新為「已完成」,呂小姐再次聯絡A平台,確認食物在送遞中,最終吕小姐收到食物時已超過預計送達時間一小時。根據A平台的延誤補償條款,她可自動獲得120優惠券作補償,但發現系統未有發放此券。
及後,呂小姐再次聯絡客服員,被告知根據系統紀錄顯示,訂單送達時間末超出預計時間15分鐘,因此未符合延誤補償條件。呂小姐提供當日與客服員的對話及來電紀錄等證據,以證明送遞時間不正確,但平台卻表示無法調查當日情況,堅持做法根據系統紀錄,經再三溝通,平台提出補償$25優惠券。呂小姐拒絕接受,並因對平台失去信心而要求立即終止付費會員合約,遭平台拒絕。
呂小姐其後向消委會求助,該會介入後A平台重新檢視該訂單,並同意按延誤補償機制提供一張$120優惠卷。
誤點食品後1分鐘取消訂單 餐廳以「已出餐」為由拒絕退款
另外,另一個案楊先生透過B外賣平台向某餐廳點餐後,因誤點食品,在下單後1分鐘立即向平台申請取消訂單。然而,在成功取消訂單3分鐘後,平台卻以餐廳「已出餐」為由拒絕退款,亦不會安排派送已取消訂單的食物。楊先生隨即致電餐廳,並於申請取消訂單的7分鐘後聯絡上餐廳要求取消出餐,餐廳當時不置可否,僅建議楊先生聯絡B平台。
楊先生遂向B平台投訴,但平台僅表示餐廳已完成製作訂單中的食物,因而無法退款。楊先生認為餐廳聲稱3分鐘內出餐顯然不合常理,應提供出餐證明。由於與B平台協商不果,楊先生因而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消委會向B平台反映情況後,B平台表示已與餐廳聯絡作出跟進。由於餐廳表示已接單並開始備餐,食材已消耗,因此拒絕退款。另外,B平台表示出餐證明的相關資料為餐廳內部商業資訊,故未能披露,並申明提交訂單前消費者應確認訂單內容正確無誤。最終B平台引用其平台上的條款,在餐廳接單前,消費者才有權獲得退款作為理由,拒絕退款。
消委會建議外賣平台加强透明度
消委會表示,現時本港的外賣平台都設有退款或補償機制,但從現有的投訴個案中能看到,機制在實際執行上存有差異。又指,消費者是否獲得退款乃取決於餐廳是否已接單,但在現時外賣平台資訊上,消費者是完全依靠平台去得知餐廳是否真的已接單。當消費者遇到問題且嘗試討回應有的補償時,就只能夠依靠平台紀錄。
消委會認爲在此情況下,消費者的權益未能得到保障,建議外賣平台應加强系統透明度,即是將訂單清晰地顯示在平台上,令消費者能夠清楚看到外賣的實時狀況,從而避免一旦半途取消訂單,也能避免用戶與商戶之間的爭議。同時,消委會也認爲在投訴個案中,消費者也應承擔一定責任,建議消費者應先確認情況後再落單,以確保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