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一文看清業主30萬租津 與租戶一次性搬遷補助安排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受災居民散落過渡屋、酒店和青年宿舍等,部份暫住居所期限屆滿,令居民擔心搬遷去向。政府下午宣布,下周一起,向業主提供每年15萬元租津,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另外,受災租戶與業主,均可獲發5萬元搬遷補助。而目前居於過渡屋或房協單位的災民,業主因領取補助而需繳交租金;租戶則可免交租金至明年5月31日,如此前仍未遷出,則不獲發5萬元補助。
政府宣布兩項支援宏福苑受火災影響居民的措拖,第一是向受影響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及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第二是向租戶發放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並將於下周一起發放。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透過「一戶一社工」及地方聲音得知,受影響居民希望政府提供租金補助,讓他們可自行租住適合生活、上班等需要的單位。他指,居民的要求不難理解,政府在大埔區已沒有應急住所,租金補助可讓居民自行選擇,是最能解決問題又可行的方法。
受災業主租金和搬遷補助如何?
針對業主方面的支援,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指,業主租金津貼每年發放15萬,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5萬元。補助以單位作基礎,即使一個單位有兩名業主,仍只可獲15萬元。如業主搬離政府應急住所,即酒店或青年宿舍,可獲5萬元搬遷補助。已搬入過渡屋等的業主亦可獲搬遷補助。首筆搬遷補助由12月22日起陸續透過「一戶一社工」發放,業主不需再交業權文件。
她表示,業主領取租金補助後,仍可住在過渡性房屋等,但由於已獲租金補助,則需向營運者繳交相應租金。而居於酒店或青年宿舍的業主,如想繼續居住現址,則要因應營運者房間供應,提供相應租租。
受災租戶搬遷補助如何?
至於租戶方面,所有選擇自行在私人市場租住單位的租戶可獲5萬元一次性搬遷補助,同樣以單位作基礎,每個單位只可獲5萬元,同樣會透過「一戶一社工」發放。
現時住在酒店或青年宿舍的租戶,如希望居於現址,需因應營運者房間供應及需繳交相應租金。已入住過渡性房屋或房協項目的租戶,可獲免租金至2026年5月31日。如在5月31日後遷出,將不獲搬遷補助,並需支付租金。基金未來會集中支援宏福苑業主,但租戶如有醫療需要等,仍可透過不同途徑獲得支援。
根據政府數據,目前有632名居民住在酒店房間,548名住在青年宿舍或營舍,3439名住在房屋局過渡性房房、房協項目或屯門寶田中轉房屋。政府有1000多個能用於較長期安置受影響居民單位,包括約400個位於不同區域的過渡性房屋及房協項目,約900個寶田中轉房屋,及啟德啟航1331單位。
根據周三晚政府發出的新聞稿,政府成立的「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已收到的外界捐款約35億元,連同政府投入的3億元啓動資金,基金總額約為38億元,會用在協助居民重建家園,是長期和持續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