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船公司傾向24小時輪班 工會主席指安全應排首位
39死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16日)續,傳召港九工團聯合總會主席李國強作供。就肇事的「海泰號」所屬的港九小輪公司設24小時輪班制,李供稱在南丫海難前半年,本港曾發生另一宗撞船意外,海事處調查後指船員可能因長時間工作而出現疲勞,或已進入昏睡狀態。李稱,海事處當時首承認24小時工作制或導致撞船意外,惟該份調查報告是在南丫海難後才發表,慨嘆如果船公司早點看到報告,或會對24小時工作制有所調整。李又指,船公司傾向維持24小時輪班制,惟他認為「安全係擺首位。」
港九工團聯合總會主席李國強供稱,他在1996年起擔任該會主席,旗下分會包括航業海員合併工會,李本人與本地船公司的員工亦有來往。
日前研訊證供指,肇事的「海泰號」所屬的港九小輪公司設24小時輪班制。李稱,本地渡輪如「海泰號」只受《僱傭條例》規管,但條例未有規管工時,船長駕船時間視乎編更。另一規管商船的《商船 ( 海員 )( 休息時間 ) 規例》則為國際慣例,規管船員在24小時工作期間,須獲提供最少10小時休息時間。
指船公司因為方便運作 採用24小時輪班制
李續指,他曾向海事處的諮詢委員會提出在本地船應用國際慣例,惟未獲接納。據他了解,船公司亦因為方便運作,而採用24小時輪班制。
研訊主任李希哲引述李國強早前錄取的口供指,港九小輪旗下的渡輪每日提供服務,港九小輪會為在星期日工作的員工會獲金錢補償,有員工反映不支持「賣假期」(以金錢補償換取工作),惟李認為相關措施屬強制性,員工不可以拒絕公司「買假」。
李國強續提到,在南丫海難發生前半年,本港渡輪「新輝捌」與一艘中國貨船相撞,海事處調查後認為船長可能因為長時間工作而出現疲勞,或已進入昏睡狀態。李稱,他理解該次是海事處首次承認24小時工作制可能導致意外。然而,該報告在海難後才發表,李慨嘆如果船公司早點看到報告,或會對24小時工作制有所調整,「唔知會唔會喺南丫撞船嗰度有影響嘅因素」。
認為船公司有社會責任面對船員疲勞問題
代表港九小輪一方的律師許洁瑜質疑,李國強對本地船員工時理解有限。李國強強調他與業界有溝通,船公司傾向維持24小時輪班制。李指出,本港每年使用渡輪的人數約3900萬,即使船公司和部分船員想實行24小時輪班制,但站在使用者角度來說,「始終我認為安全係擺首位。」
許洁瑜續指,油蔴地小輪的24小時輪班制已有逾100年歷史,港九小輪只是沿用舊有模式,船員亦喜歡24小時輪班制,問李有否聽過船員投訴?李稱沒有收過直接投訴。許洁瑜又質疑,船員有疲勞問題只是李的揣測。李表示,專家報告亦有提及此問題,他認為船公司有社會責任面對船員疲勞問題。
中介指與財利的溝通過程 沒談及過水密門
此外,「南丫四號」的船殼由內地梧州船廠建造,宏信(中港)有限公司擔任財利船廠與梧州船廠的中介。宏信創辦人鄭德明供稱,他在1976年至1978年在財利任工程經理助理,其後赴英修讀船體建造及設計課程。鄭在內地工作期間知道梧州船廠懂得製造鋁合金船,鄭回港後創立宏信,並以中介身份促成財利與梧州合作,宏信負責確保梧州方面能依照圖則施工。他與財利簽合約前,曾與財利董事羅愕瑩到梧州船廠實地考察。
鄭指,他清楚記得與財利的溝通過程沒談及過水密門的事,並批評梧州船廠在電郵建議財利在船殼回港後裝水密門屬「廢話」。
中介指自己沒有看過船隻圖則 信任內地船廠按圖施工
鄭另在提問下表示,自己沒看過船隻圖則。家屬及海事處同質疑,鄭沒有看過圖則如何確保梧州船廠會按圖施工。鄭稱,宏信與對方簽訂了合約,信任對方會按圖施工,對方亦會提供流程表和進度表。若施工質量有問題,財利會提出。
鄭其後又稱,安裝水密門不屬梧州船廠職責,並指圖則沒顯示有水密門。海事處一方隨即質疑鄭是看過圖則時,鄭再否認說過他曾看圖則。
本次研訊共7名難屬參與,他們由大律師譚俊傑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屬趙炳全及梁家杰的姐夫列席。研訊的利害關係方包括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建造兩艘船的財利船廠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CCDI 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