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公約》)簽署儀式今日在香港舉行。香港早在國際調解院籌備階段已被選定為其總部所在地。隨着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一連串的「國際中心」地位中又多了一個名牌,但這個新身份與香港社會對「國際」的傳統認知顯然有所不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便被問及調解院目前缺乏歐美國家參與「是否不理想」。
事實上,中央談及國際調解院成立目的時,必定強調全球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其時代背景世界格局正在脫離西方主導,「全球南方」日益成為國際秩序變革的關鍵力量。國際調解院以提供公正合理的國際爭端解決平台為使命,體現了這一變化。由此觀之,「國際調解中心」標誌着香港成為「世界變局樞紐」,在一個新的緯度上詮釋香港的「國際性」。
外長王毅抵達香港,展開三天訪港行程,周五(5月30日)將出席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梁鵬威攝) 全球首個政府間調解爭端組織
國際調解院是全球首個通過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近60個國家和20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將出席今天在灣仔君悅酒店舉行的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中國作為牽頭人,外交部長王毅親自來港出席儀式,突顯對其重視。
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表示,「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帶來多方重大利益」。他指出,在「以和為貴」的原則下,調解院比訴訟、仲裁更具經濟成本效益;能有效以國際法為基礎維護國際秩序;將進一步完善香港法治體系,推動香港調解文化的普及。
然而,相比起香港長期以來引以為傲的「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中心」等一系列以經濟和商業為核心的標籤,「國際調解中心」的出現,對不少人來說似乎仍只是「霧裡看花」。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帶來多方重大利益。(鄭子峰攝) 中央為何選擇在香港設立總部?
中央政府在2023年2月牽頭於香港成立了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同年底提交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總部的意向書,並選定舊灣仔警署改建為調解院總部。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在立法會表示,中央賦予了香港重要國際地位。
香港成為國際調解院不二之選,原因不難理解。香港作為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與國際規則無縫銜接,在處理跨境爭端時,能有效調和內地成文法與國際法的差異。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在世界仲裁機構排名中位居前列,在《2021年國際仲裁調查》中被評為全球第三最受歡迎的仲裁機構,在亚太地區排名第一。
除此以外,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李浩然接受《香港01》訪問時提到,香港還擁有一個獨有的歷史背景:「一國兩制」本身就是一次極其成功的「調解」範例,「香港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通過和平談判協商手段成功解決領土主權爭端的典範」。
李浩然指出:「要解決國際爭端,國與國之間要互相願意達成協議才有效用,調解是很好的方法,而不是誰輸誰贏。」
港區人大代表、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陳曉峰則表示,國際調解院能夠為現有的國際公約查漏補缺,例如由十五個國家發起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並未確立爭議解決方案,國際調解院的加入就「好像開了超級引擎」,可以幫忙推進落實。
缺少西方國家會否影響權威性?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近日多次在不同場合解釋成立國際調解院的意義。周三接受本地多家電子傳媒採訪時,他被問及國際調解院缺少歐美國家參與是否不理想。他就此回應道,在談判完成的階段,參與國人口已達全球約四分一,「我不認為是一個太少的數目」,而且沒有簽約的國家亦可用調解院服務。
歐美主要國家目前未積極加入調解院,是否會影響調解院的權威性?在國際事務中,歐美國家擁有相當話語權是毋庸置疑的,但這個疑問同時也反映了長期以來對歐美主導的國際體系的慣性思維,而國際調解院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要打破此類固有的、以西方為中心的思維定勢,減少對西方主導仲裁機構的過度依賴,構建更為多元和平衡的國際爭端解決格局。
陳曉峰指出:「這是一個服務全世界的機構,是一個中立、不偏不倚、不受個別霸權國家牽制的機構。」他堅信,「以和為貴、以合作為原則的國家都會支持這件事。」李浩然則從代表性的角度指出,無論從人口數量還是國家數量來看,歐美國家在全球範圍內均佔少數,「更多不同背景的國家參與才會增強機構的公信力和普遍性,而不應局限於某一類特定國家」。
為完善國際秩序提供中國方案
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主任孫勁與辦公室高級法律官員紀小雪曾撰文詳解發起國際調解院的原因。他們指出,當今世界進入新的動盪時期,聯合國集體安全機制及既有國際司法機構如國際法院,已難以滿足預防和化解地區衝突的實際需求,而調解本就是《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和平解決國際爭端重要手段,成立國際調解院,既是對現有爭端解決機構和解決方式的有益補充,也是對現有國際秩序的完善。
聯合國在二戰後成立,旨在促進各國在國際安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等方面的國際合作。美國長年自視為國際秩序的捍衛者,如今卻成為其破壞者。林定國昨日解讀國際調解院的現實意義時,便不點名批評美國,直斥其為一己私利,背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原則、製造和挑撥爭端、威脅和平。與此相對,中國積極提倡全球治理,國際調解院也被視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從理念推進到行動的具體舉措之一。
林定國形容,調解院等同於調解方面的「國際法庭」。他指出,調解院日後將處理三類爭議,包括:國家間爭議,一個國家與另一個國家人民間爭議,以及國際性的商業爭議。過去,國際法庭是解決國際問題的慣用機制,但訴訟和仲裁強調通過對抗性程序「判定是非」,程序冗長且成本高昂,且主要基於普通法訴訟制度,對發展中國家不友好。相比之下,國際調解院強調以更公平、務實、和平的方式討論解決方案。
2023年2月16日,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成立儀式於香港舉行。(資料圖片) 為香港的「國際性」提供新詮釋
國際調解院是首個設在香港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總部,這個新身份讓香港與同為重要金融中心的紐約多了一個比較角度。後者既是全球最大金融中心,又因為是聯合國總部所在地而享有「世界首都」美譽。調解院與聯合國當然無法直接對比,但卻令香港成為更全面的「國際都會」。
李家超在本周二列舉了國際調解院可為香港帶來的好處,包括提升國際地位、帶來經濟效益、創造工作崗位、完善香港法治體系、匯聚人才等。
香港成為「國際調解中心」,無疑有利於提升在國際司法界、法律界的地位,有利於在調解、仲裁方面吸納和培養大量的專才。其次,調解涵蓋商業爭議,調解機制有助於降低跨境投資爭端風險,從而增強國際資本對香港及內地市場的信任,吸引更多跨國企業來港投資。
在對本地經濟影響層面,調解帶來國際人流,有助香港酒店業、航運業、旅遊業的發展。對香港推動新興經濟也有利好,陳曉峰便指出:「綠色金融、加密貨幣、Web3出現問題需要解決,需要好的爭議解決方式。」
更深層的意義是,國際調解院的出現,在一個全新的維度上詮釋了香港的「國際性」。它不僅證明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能充分發揮其完善的法制優勢,以一貫的合規、中立、誠信、專業的司法運作方式參與解決國際爭端,更賦予了香港在國際舞台上發揮獨特外交功能的新角色,推動香港參與國際公共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