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女職員448日病假 署方:評定她永久喪失部份賺取收入能力
【食環署/病假/索償/公務員】接連有市民收到食環署通知,指索賠人員執行職務時因工受傷,要求市民賠償病假錢。其中,報稱擦傷肩膊及被原子筆的女職員須放448天「超長病假」最惹熱議,署方向涉事男子索賠44萬元。
食環署向《香港01》表示,女職員遇襲後需接受4間公立醫院和3間公立診所的治療和診斷,並被評定為永久喪失部份賺取收入能力。經不同機構的專業人員多次診斷及評估,皆確認職員缺勤病假是有需要的。
食環署又指署方有責任向施襲者索償,被申索方可以提出抗辯,或說明有財政困難等特殊情況,再由政府考慮所有因素及法律意見,決定是否繼續申索及申索金額。署方未有回應最近5年到底有多少「超長病假」個案;亦沒有回應有多少宗索賠個案等。
餵雀婦遭食環控襲擊 致職員腹痛被索兩日病假錢 警方僅列為糾紛
三度向食環署查詢 事隔11日獲部份回覆
67歲陳伯(化名)6年前在元朗街頭,涉亂拋煙頭而與食環署女員工推撞,對方報稱擦傷肩膊及被原子筆刮傷手,陳伯則被控普通襲擊成判罰款及緩刑。受傷女職員因傷請病假多達448天,食環署事隔4年後更向陳伯索賠約44萬元。陳伯估計會破產,太太亦要再外出工作賺錢
《香港01》上月28日率先報道食環署女職員448天「超長病假」事件,當日曾向食環署署長吳文傑查詢是否合理,吳文傑當時着記者「入紙」查詢,快步離去。《香港01》就對該個案引起的疑問,先後三度向食環署查詢,至昨晚(7日)終獲部份回覆。
食環署:女職員永久喪失部份賺取收入能力
食環署表示,就該女職員因遇襲而須放假448天的個案,是因執行職務遇襲後,需接受4間不同公立醫院和3間不同公立診所的治療和診斷。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作了多次審視和評估,確認女職員身體多處受傷,以及其他方面受到損害,並評定她永久喪失部份賺取收入能力。
署方又指,不同機構的專業人員經多次診斷及評估,皆確認該職員所需的缺勤病假是有需要的。
提出賠償前須經委會員評估
署方稱有嚴謹機制處理因工受傷的個案。在批准缺勤病假前,部門會仔細考慮員工出示的醫生證明書,亦會按需要召開醫事委員會,研究該人員的健康狀況。對於需要向員工作出賠償的個案,員工須經過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評估。
稱署方有責任向施襲者賞償 市民可抗辯
至於煙民被索賠恐面臨破產,食環署解釋該署有責任向施襲者索償,過程中部門會尋求法律意見。而政府是循民事法律程序提出申索,被申索方可以提出抗辯,或說明有財政困難等特殊情況,再由政府考慮所有因素及法律意見,決定是否繼續申索及申索金額。如有需要,個案會交由法庭裁決。
未有交代多少職員曾放「超長病假」
最近5年間到底每年有多少宗工傷個案,又有多少是涉及超過100日的「超長病假」?食環署僅回覆指,2024年共錄得225宗因工受傷個案,對比2020年的299宗,減少了74宗,即約25%。有關個案除在執行公務期間受襲外,亦包括滑倒、絆倒、搬運物件時受傷等。每宗工傷意外的損傷程度各異,涉及獲准放取的病假亦不盡相同。
署方又指,由於部份個案涉及民事訴訟,基於保密性質,不會公開涉及因工受傷人員的補償金額及或向第三方追討的賠償金額。
江玉歡籲食環署建立機制評核病情及證據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指出,食環署編制龐大,有不少員工需要外勤執法,執法時或致工傷及請病假,後續或需向市民追討,惟現時未有獨立監察和覆檢機制。她認為,食環署必須建立機制評核員工病情及證據,亦需有機制令被申索的市民看到證據。
她建議食環署可成立類似警監會的獨立監察部門,負責審視市民認為有疑慮的申索個案,讓市民有渠道上訴。不過,現時市民認為有冤枉時仍只可對簿公堂,她奉勸市民如果和執法人員有爭執時,要即刻拍攝相關片段,不要只靠閉路電視,如有他人及在場管理者見證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