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陳志調查|2014年曾在曼谷遭綁架 警長涉案疑點重重

撰文:李穎霖 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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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集團主席陳志被指經營詐騙園區及洗黑錢等犯罪活動,多年來活躍於東南亞國家,原來他在2014年曾於泰國被綁架,綁匪起初更稱手持中國拘捕令,其後勒索1億泰銖(2,500萬港元)。
不過,綁匪最後無收贖金就釋放陳志,陳志回泰後亦拒絕當地警方保護。他被美、英制裁後,泰國傳媒重提事件,並認為案件仍有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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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陳志被指在泰國曼谷水門區酒店外,被人攔截及強行押上車。(泰國新聞通訊社)

據泰國新聞通訊社(TNAMCOT)《泰國國民報》(The Nation Thailand)Thai Enquirer報道,2014年11月10日,當時27歲的陳志,用柬埔寨護照和旅遊簽證入境泰國。

一日後即11月11日,他在水門區的酒店外,被一輛黑色運動型私家車和數輛電單車攔截,有人持聲稱是中國發出的拘捕令,並將陳志強行押上車。

2014年,泰國警方調查綁架案時展示的陳志照片。(泰國新聞通訊社)

11月13日,陳志的中國籍朋友向泰國警方報案,稱陳志是地產、貿易商人,事發時遭三至四名自稱是警察的泰國人帶走,之後綁匪聯絡要求支付1億泰銖(按當時匯率約2,500萬港元)贖金。

不過,泰國警方及傳媒都認為,報案人不願意提供詳細資訊,更在被拍攝時與傳媒發生衝突。泰媒指,當地警方曾懷疑事件是中國黑幫間的衝突或有人設局。

2014年,泰國警方調查綁架案時展示的陳志的護照,及閉路電視照片。(泰國新聞通訊社)

根據當時報道,陳志的親友曾答應支付1,600萬泰銖(約400萬港元),但綁匪並沒有前往收錢,反而將陳志載到泰、柬邊境釋放。泰國警方在14日深夜通報已尋回陳志,但他返泰作證時,拒絕泰國警方保護,指只需要柬埔寨的朋友照顧他。

陳志被尋回一周後,泰國警方拘捕一名當時45歲的警長,指他涉綁架案。該警長於2016年被判監10年。

陳志被美、英制裁後,泰國傳媒再次報道這宗11年前的綁架案,並指案件仍有疑團未解。

2014年11月,陳志在泰國曼谷遭綁架。泰國警方拘捕一名當時45歲的警長,指他涉綁架案。該警長於2016年被判監10年。(泰國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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