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賠償被申請破產 張健華指將就民事案上訴 破產案押後再訊

撰文:陳曉欣
出版:更新:
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性侵智障女院友,去年在區域法院被下令須賠償女事主83.6萬元,惟他一直未付款,遭女事主的家人申請破產,案件今(29日)在高等法院聆案官席前處理。張庭上批評,區院民事案的法官用「相信」二字判案,漠視證據,誓言將上訴到底,另表示已存入反對破產誓章。聆案官林澤銘指,即使張繼續就該案上訴,亦須支付賠償金。聆案官把破產案押後至5月12日,在專責處理破產的法官席前再訊。
呈請人為涉案女院友,她由母親代為入稟,向張健華提出破產呈請。
張被指在康橋之家任院長時,性侵一名中度智障女院友,原被控非禮罪,惟該女院友因無法出庭作供,張獲撤控。女院友的母親後來提出民事索償,區域法院2024年3月裁定女院友勝訴,張及營辦「康橋之家」的康橋護理服務公司,需向女院友一方賠償約119萬,張需付七成即約83.6萬元。
而張早前申請上訴及暫緩執行判決,同被法官黃若鋒駁回,並下令張支付原告方訟費。
案件編號:HCB 9109/2024
張健華性侵女院友須賠83.6萬 求暫緩執行賠償令被拒張健華未付賠償金被申請破產 張指律師「蝦我」 案押後至4.29張健華就賠償女院友83.6萬求准上訴 指一個性侵動作都無拍到張健華遭性侵女院友母親申請破產 張早已被裁需賠償逾83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