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最新|物管電工公司關消防總掣 稱不知會停警鐘
大埔宏福苑大火首輪聽證會今日(1日)進入第七場,宏福苑時任管理公司「置邦興業」七人作證,包括周二(3月31日)開始作證的文員駱倩盈,其餘六人包括工程主任、物業主任及管理員等。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最新重點,最新消息,即時更新。
宏福苑4月1日第七場聽證會重點:
.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續解釋,天台消防缸要維修,因涉及食水缸日後維修時,可將將消防缸作替代缸。
.業主大會授權票普遍 「打個交叉當簽名」
.引述工程會議上「鴻毅」職員稱,預先一星期前知ICU人員會巡查
.管理員稱未見工人吸煙 澄清大火當日留守到最後疏散居民
.電工羅國瑞關消防總掣,稱不知會停警鐘,知違規仍做因憂處分
物管公司電工關消防總掣 不知道火警鐘會無電
【13:01】羅國瑞稱,不知道其他人是否知悉刀掣被關,但李承富、宏業員工應知道,他沒有特別與其他同事交代。
【12:36】置邦興業有限公司電工羅國瑞作供,他於2005年加入置邦,一直從事電工,在宏福苑工作20年。他平日向工程主任林文欣匯報。根據羅國瑞向委員會提供的供詞,顯示其職責是修理電力工作,但不負責消防裝置設備相關的合規事宜,亦不處理水箱漏水事宜。在2025年前,他指不曾處理消防系統開關,一直交由消防承辦商處理。
羅稱熟悉泵房設施。杜淦堃展示加壓泵房的圖片,相中有食水、鹹水、消防上水泵,即「運轉水缸」。另展示加壓泵房內的裝置。羅表示他只懂「總掣」,但其他掣「邊個打邊個」,就不知。羅不知關了總掣後,火警鐘就會沒電。對於消防稱,不用關刀掣,可獨立關,李都表示不知道。
2025年7月至8月,羅國瑞要協助做「放水」工作,但記不清是4至8月或7至8月。工作單會夾在卡機,李承富及羅國瑞都會接收。
有「消防牌」才可關 知不合規但憂處分
木工李承富供詞稱,收到放水單後,有消防牌才可做,羅國瑞記得李承富說過,也認知要有牌才可做,所以就拿着單問管理處。駱小姐稱,宏業要做維修,要放水,稱「你有電工牌,所以要協助」。
被問為何明知有錯,仍照做?他說擔心有處分,又稱由於當時工程主任林文欣不在,他無問林,又稱他曾想過問黎經理,但最後無問。羅稱,以其認知,如果不關掣,會發生事故,「放晒啲水冇水,咪會燒泵,好似車,水箱冇水就會焫車頭。」羅不知關「刀掣」會影響警鐘, 「如果知道,緊係唔會熄啦」。
無跟進何時開掣 稱只是協助角色
他指,與李承富一齊處理有關消防系統總掣,如他放假,便交由李處。他同意李沒入過泵房。他承認無跟進何時開掣,他只簽回工作單交予管理處。他稱「工程唔係我負責」 ,不知道誰負責開掣,估計是承辦商會開掣,強調他只是協助角色。
羅稱,不認識宏泰承辦商的人,宏泰誰人教他處理放水,「唔識佢,當傾計咁傾」。至於向文員駱倩盈詢問,他稱曾駱是發單人,所以當時先問她,而非物業經理黎永利。
【11:12】置邦興業有限公司木工李承富作供,他負責將消防水缸放水的人員。根據他的供詞,他指,「當時理解」操作消防裝置要通知消防處,他曾向公司電工羅國瑞提出「處理水缸要有牌才可以操作」,對方稱,「接到單就跟工作單執行」。李承富在聽證會上稱,收到單後便向羅國瑞提出,對方馬上回答。李表示,這是首次處理消防水缸放水工作。他指,當刻無想過會否違例,沒有想過諮詢上司,亦沒想過聯絡宏泰。
【12:06】鍾瑞霞說有留意到消防裝置關閉通告,但不清楚張貼日期,亦無印象通告貼了多久。被問管理處曾否交代消防喉轆停用?她說不記得。
陸啟康表示,委員會知道她壓力很大,但形容她的證供對事件很重要,能還原事件,還死者公道,不用太自責。
鍾瑞霞哽咽道,對於有街坊指責她第一時間離開,「走得最快」,她希望藉此澄清,她沒有這樣做,她有協助其他人走,她是最後離開,一直疏散至中央公園,她與鄭主任逗留了很久。
陸啟康表示,希望大家可以將心比己,「企喺佢立場去諗」,留空間給作供人士。
【11:42】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管理員鍾瑞霞作供。她是2010年5月至火災當日是宏昌閣日間座頭。發現火警時,她亦是當日座頭。她巡邏時有行樓梯,知道樓梯有「生口」。公司沒有指示處理「生口」,但她記得管理處曾提及要將「生口」上鎖。
她指,2024年9至10月 搭棚後,便有發泡膠封窗,但知道少部份居民發泡膠已拆除,大部份尚未拆。她說,看不到工人吸煙,但有次見過工人收工落大堂,口裹含着一支煙,她告訴工友不能吸煙,工人「窐」返她「無點著啫」。她指,巡樓有時會看見工人清垃圾,地下有垃圾、建築材料,但沒有印象居民曾投訴垃圾問題,以及反映「生口」附近有煙頭垃圾,亦不曾見過104、105號天井平台有工人聚集。
當日火勢急 管理員上至三樓 煙已攻入
聽證會展示她的供詞。起火當日,她如常早上7時上班,8時為4個工人做訪客登記。下午2時48分,一名年約60歲的男子表示宏昌閣起火,並非屋苑住戶,不過鍾瑞霞仍馬上隨他跑到單位後方了解。她形容當時火勢不大,也燒得不快。她隨後通知控制室,其他保安前來。
鍾在宏昌閣,叫人離開;去了一樓及三樓撳打破警鐘「扲手」但不果。鍾記得上一樓時,後樓梯的玻璃窗見到外面有火「係咁燒」。鍾在後樓梯想上去拍門,但上到三樓後,煙已從上方處攻入。
鍾哽咽道,「啲煙係咁落嚟」,她於返回大堂。約下午3時,警方及消防到宏昌閣,她留在大堂疏散居民走,「見到人就叫佢走」。她離開時火已「圍到門口」,大堂亦已無電。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知悉你有嘗試叫居民走,不要太離過。
【11:15】聽證會早前披露,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曾試過「早一日」提前通知顧問鴻毅,到宏福苑檢查棚網,但聽證會上披露ICU 試過早一星期通知鴻毅。駱倩盈指,工程會議上「鴻毅」職員說「下個禮拜約咗Amanda(劉家雯)來屋苑睇嘢」,試過數次,但無仔細查看甚麼;也試過提早數天約了ICU,但管理處無紀錄ICU來了多少次。
【10:48】 聽證會上展示展示消防裝置關閉通告,2025年4月7日至4月20日,其中一間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發出通告,指消防栓/喉轆系統由地面至天台停用。駱稱,如與宏業有關,是宏業安排貼通告。宏業貼通告前,須先獲法團和工程顧問「鴻毅」批准,其後有職員會到管理處吸印章,才能貼通告。
駱稱,從無接觸過「中華發展」,亦見過停用水缸的相關通告,曾問過張貼位置,對方說會貼在水缸,後來她不以為然,但沒了解是否已經貼在水缸。就通告應否通知居民,她認為「一般情況居民不會去到水缸」。駱稱,有另一張稱通告提及,「因應消防水缸維修」,會在單數樓層放滅火筒。她沒留意通告張貼多久 。
法例規定非承辦商不得檢查、修理消防裝置
【10:48】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展示大維修工程進度會議紀錄,2025年3月15日,會議記錄指,宏業會先進行防水工程,需時個半月。2025年3月29日,會議記錄稱,宏業報告,會在4月7日進行宏泰閣及宏志閣的消防缸防水工程,「屆時消防缸會停止運作及向消防處申請掛牌」,另在單數層擺滅火筒。
被問是否知悉或曾否就消防缸問題向清防承辦商之一的「宏泰」詢問意見,駱表示無留意,她認為工程主任及屋苑主任會較為清楚。駱稱,她負責寫「工程單」,只會直接轉述宏業要求,如師傅「OK便OK」。
聽證會展示法例規定,任何非承辦商不得保養、檢查、修理消防裝置。駱稱,她無看過相關條文,但認同消防裝置應由註冊承辦商處理;另展示物監局就處理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提到,反映物管公司需要委聘註冊消防承辦商去維修、保養相關設備。
她沒查詢過宏業是否由註冊承辦商進行消務水缸工程;也沒想過「放水」要由註冊承辦商去做。
【10:20】2021年11月11日,業主大會通過委任鴻毅為工程顧問,駱倩盈在場。她形容每次業主大會爭議很大,部份居民不滿資料不清晰和全面下,便要投票; 也不滿工程金額,如同一內容的報價,為何落差很大。駱說,奈何業主大會時間有限就要「焗住開始投票」。
她認為居民投訴合理,因需要了解更多詳情。管委會將會議議程張貼在大堂,並將議程放入信箱。她認為,居民可在發放議程至正式召開當日之間的十多天,就會議內容問清楚,而非在業主大會的兩、三小時內才問。
駱又哽咽道,昨天作供後,網上有不公平的說話。雖然有與早前置邦另一員工羅國瑞的書面供詞有出入,但希望外界不要在同事未作供前,就斷定任何一方想推卸責任,或認定他們是火災製造者。
駱指,有居民想知道管理處「做過啲乜」,駱稱除了昨作供時講提及以「大聲公」疏散、聽電話等,亦指保安曾自發跑上未有受火災波及的大廈拍門,直至可能到達有濃煙樓層,「冇得再上」,所以沒有再拍家門。她續指,管理處人員在逃生前,帶了兩本全苑聯絡簿,「我哋沒有因為火災唔理大家,我哋冇。」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提到,證人證供不吻合有很多理由,如有人認為是「講大話」,這個理解是不正確。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聽證會最大困難是處理情緒,絕對理解和理所當然,希望各方能客觀和理性對待所有事情。他指,不希望安排網上直播也有原因,並再呼籲傳媒及公眾理性,不要太早對事情作出任何看法。她指,對於任何出席聆訊的人來說,「個個都有心結」,希望各位理性對等聆訊。
物管置邦文員稱授權票普遍 「打個交叉當簽名」
【10:20】有關宏福苑涉授權票問題,駱倩盈表示,見過授權票的情況,而且情況普遍,數量過百,以在9月6日法團換屆,有二、三百張授權票。「每次大會百多張,呢個基本」她形容,全屋苑1984戶,「只要被授權人來到簽到,個會已夠人數開」,亦影響到業主大會投票結果。
她指,在任期間無抽查授權書,只會核對授權書業主名和單位,但承認無得對簽名,「打個交叉我都當你簽了名。」,除非授權書無簽名,她才會問住戶補交資料。
她指,大會前必須發回條給住戶,宏福苑曾有住戶表明無被授權,但數量不多,她會核實業主身份,如有人堅持有人做假,她會建議住戶向家人查詢,並報警處理,但以她所知,沒有人曾因此報案。
【10:00】大埔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1日)踏入第七日,管理公司「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繼續作供。駱倩盈同意,換法團管委會後,居民有意見是否要做部份工程,代表曾按要求將工程範圍縮細,節省金錢。
她稱,天台消防缸要維修,是因為食水缸要維修,需要找替代缸,故先維修消防水缸,以便日後將消防缸轉做食水缸,屆時食水缸便可維修。她指,曾有人提議不同做法,但開會期間有街坊或承辦商列席,商討期間並非結果,她沒有記憶。
根據中華發展2025年3月28日的發票顯示,已發出八大廈的「維修消防水缸完工消防證明書」。即早在2025年3月,消防缸已完成維修。
▼2026年3月26日 首輪第四場聽證會▼
宏福苑3月31日第六場聽證會重點:
.置邦的文員否認曾向旗下電工查詢為消防水缸放水,被指兩人說法矛盾。
.置邦的文員稱收到不少居民有關大維修投訴,包括2024年7月25日至9月24日紀錄的26項投訴。
.屋苑消防總掣全關,鍾傑文承認未跟進消防總掣關閉,因不想「教人做嘢」觀念根深蒂固,僅提醒管理公司置邦;
.宏福苑物業管理公司置邦大火翌日致電鍾傑文,稱「記得真係有見過掛牌紙」,但有否標明關閉警報系統,對方聲稱「死啦,好似真係唔覺喎」;
.大火損壞電線,消防處質疑系統不合規,鍾傑文稱曾獲處方回覆消防要求跟隨宏福苑落成年份,而非現時最新法例。
.大維修的消防水缸「鋪磚仔」工程致水缸須「放水」,鍾傑文質疑無必要。
.消防年檢表顯示水缸「有問題」, 宏福苑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董事鍾傑文指「填錯」及承認「冇留意」便簽署。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各場重點
▼2026年3月26日 首輪第四場聽證會▼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廈火災後單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