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地增設國安條款 發展局﹕不影響守法投標者意欲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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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去年11月開始於賣地及短期租約條款內,加入國安法適用條文,政府可因國安原因取消入標資格或中止短期租約。

發展局回覆《香港01》指,政府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在去年8月29日更新,加入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相關要求,令指引更清晰。地政總署隨後相應地把適用的條款加入所有賣地文件及短期租約招標文件。

不擔心條款影響政府推地

發展局指,維護國家安全是整個香港社會的共同責任。對於守法的投標者來説,有關條款不應該影響其投標意欲,故並不擔心條款影響政府推地。局方又指,第一幅加入有關條款的賣地項目、即啟德第2A區4號地盤、5(B)號地盤和10號地盤吸引6名投標者,用地亦於2022年年底成功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