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隨時害人一生!台中1名母親為17歲女兒聘請1名58歲男性家庭教師,竟然聽從對方胡言亂語,深信女兒與男家教「上輩子是夫妻,這輩子要交往懷孕才能化劫」,於是強迫女兒和男家教交往,而且多次下藥迷暈女兒,為之後性侵做好準備。母親曾與 女兒與男家教到本和韓國旅行,其間重施故技把女兒迷暈後,讓男家教即場自慰射精,然後由母親將精液塗在女兒下體,希望她早日懷孕,其後甚至拍攝性影像供男家教觀賞。
連串獸行其後被女兒知悉及提告,母親和男家教一度被羈押,其間母親竟寫信要求女兒必須原諒男家教。法官審理案件後,就男女被告用藥物強迫受害人失去意識一事,分別判處男女被告入獄8個月和7個月,至於在日韓犯案等情節,因法庭沒有審判權,需要另案審理。
男家教向受害人母親提供安眠藥,好讓她迷暈女兒。(AI生成圖片) 謊稱與少女前世是夫妻 需懷孕化解劫數
台媒於今年8月報道,58歲涉案男家教在網上刊登廣告尋找顧客,而涉案人母見到後,於2023年5月聘請對方上門擔任17歲女兒的家庭教師。男家教其後持續謊稱,涉案母親和女兒前世亦是母女,而他與該名女學生前世是夫妻,要求母親下藥迷暈女兒,由他負責讓「前世妻子」懷孕,2人這輩子可以名正言順交往,才可同時化解「前世妻子」的劫數。
誘騙女兒服藥昏睡 為日後性侵做好準備
母親信以為真,明知道女兒不想和男家教交往,但仍然持續強迫女兒「展開戀情」,男家教亦以少女男友自居,並向少女母親提供安眠藥。人母於2024年4月至5月2次以睡前服用健康食品為名,在家中誘騙女兒服藥讓她昏睡,透過強暴方式妨害其自由行動的權利,為日後性侵作準備。
等到受害人昏睡後,男女被告一起犯案。(AI生成圖片) 前往日韓旅行期間犯案 精液塗下體
男家教與人母曾在日韓犯案,當中2024年2月,人母帶同女兒和男家教到日本投宿,繼而下藥迷暈女兒;同年7月27日,3人到韓國旅遊,當時女兒年滿18歲,3人同住酒店房間,人母再次誘騙女兒吞下安眠藥,等到女兒昏睡後,母親脫下女兒褲子,讓男家教當場自慰射精在受害人外陰位置,並由母親親手將精液塗在女兒下體,希望女兒能懷孕,而人母更拍攝女兒裸露照片傳送給男家教,他亦自行撩起受害人衣服拍攝。
受害人驚悉事件報案
受害人其後在母親手機已刪除的檔案中發現自己的性影像,於是向父親求救,父女一同到台中地檢署作出提告。警方搜查2名被告的住所,發現相關對話紀錄和安眠藥等證物。
法官判處男女被告分別入獄8個月和7個月。(AI生成圖片) 判決結果未公開即上訴
男女被告被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名,羈押期間,女被告寫信要求女兒必須原諒男被告。台中地院法官進行審理期間,判決結果尚未公開,男女被告已提出上訴,全案上訴至台中高分院。男被告辯稱,本身和受害人互動良好,其犯罪手段並非激烈,沒有令到受害人身體上受傷,他承諾日後會賺錢賠償給受害人,又形容自己已經改過,加上2024年遇到重大車禍,十字韌帶斷裂,而且要照顧80歲母親,自己處境可憐,希望法官從輕發落。女被告亦稱,自己已抄寫佛經和念經懺悔。
男女被告被判入獄
惟法官認為,男女被告求情理由不足以動搖量刑,但2人在日本和韓國犯案,由於法庭沒有審判權,因此要另案審理。法官裁定「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名成立,男女被告分別入獄8個月和7個月,但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