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4.22重點|發泡膠規管跌灰色帶 消防認部門溝通欠妥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舉行第十七場聽證會,再有消防處人員作供。4名作供的消防處人員包括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及在宏福苑大火前約一年、於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為大埔消防局局長的賀俊維等。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最新重點,持續更新。
宏福苑聽證會4月22日(第十七場)重點:
.就生口、發泡膠、棚網及吸煙問題 消防稱不屬處理範疇
.外牆物料涉明顯火警風險 消防稱交相關專責部門最合適
.消防熱線曾接發泡膠投訴 揭無指引列明須轉介
.陸啟康:大火揭「唔知邊個管」的火警灰色地帶
.發泡膠封窗問題 杜淦堃質疑出現「監管真空」
.吸煙投訴互轉介 消防同意部門間不知權責欠妥
.消防同意生口具逼切危險 惟即使巡查發現不會執法
.消防同意部門間分工認知、溝通不理想
.投訴機制改善消防主動轉介 副處長為權責把關
.大埔消防局認無加強巡查 做法不理想
.接獲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後半年 才撰寫備忘錄
【14:43】杜表示,前線收到電話後,會了解是求助或查詢。被問如何分辨求助或查詢?霍指,接受人員收到查詢後,如不屬消防職權範圍,或按分工機制下己有其他部門處理,便會轉介。
投訴與查詢,如事情涉違消防條例,便用投訴形式處理,如不違例,便會落入一般查詢,交相關單位回答。霍指,如違例,要做巡查搜證和跟進。
【14:15】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作供。大火當日,下午3時02分,宏福苑為三級火警,下午3時20分成立處長指揮室(DCP),由他負責指揮。處長指揮室是當日最高級的指揮中心,在消防總部二樓。
霍振明指,最初不知消防裝置失效。霍振明等人在處長指揮室調配系統,方知消防系統失效。他指,無人機系統可即時傳送現場情況,但他記得當日晚上,才看到現場情況。
霍指,火災兩三小時都沒法見到現場情況,須靠媒體直播及現場同事給予的訊息,了解現場情況。他同意,當日下午3時20分,已知道火災嚴重,有別與過往處理的火警。他續指,人手調配已較一般情況多,出動8條鋼梯,他形容「印象應該無試過」。他續指,火警發生18分鐘,已派出10隊搜救隊,同樣之前未試過。
接獲SDN後半年 才撰寫備忘錄
【12:44】消防處在2025年4月及5月收到涉宏福苑四張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 ,有涉宏泰及中華發展提交的SDN,之後由伍永光撰寫消防安全裝置備忘錄。SDN顯示,宏福苑正進行水缸維修工程。
伍永光於2025年12月29日才寫相關備忘錄,被問為何相隔半年才撰寫。他指,是收到上司要求才撰寫,承認是大火後而寫的紀錄,紀錄之前情況。
文件提到水缸有部份嚴重損毀,伍承認,依賴承建商資料,「唔會直接檢查個缸」,同意無要求核實承建商說法,按現有時引,不會要求消防落場核實。
【12:33】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伍永光作供。2024年10月4日,法團前副主席麥志雄再投訴,稱「窗户被高度易燃的發泡膠板遮蓋,有極高風險,請求消防處協助調查及測試有關物料。」
伍永光負責覆麥志雄Benny Mak (法團副主席)投訴。伍聯絡過麥志雄,最終定性為「查詢」,而非「投訴」。賀解釋,因屬工程監督和管理問題,並指是按照部門指引做法,並提供消防能夠提供的服務。
被問指引如何分辨「查詢」和 「投訴」?賀表示,「我一直理解,或憑經驗,如果處理唔到就會做轉介」。杜問,指引有否提及如涉工程項目,便是查詢,而非投訴?賀指,指引只提到消防能夠處到的部份。
他曾建議麥找勞工處或屋宇署,原因是發泡膠並非消防管轄。賀指,從累積經驗知道和分工,指引提到大廈外牆,如廣告牌,將大廈外圍覆蓋,應由屋宇署跟進,故在該情況下,他認為有相似,故交由屋宇署跟進。
大埔消防局認無加強巡查 做法不理想
【12:27】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前局長賀俊維作供。他提到,公眾可以申請舉辦消防安全講座,前線消防會與申請人溝通。杜淦堃指出,機制需要有人申請才會舉辦,並非因為有大型樓宇維修而辦。他認為,如火警風險較高,消防不會主動去辦講座,消防須作出檢討,賀同意。
被問到大埔消防局有沒加強宏福苑巡查,賀承認「加強係無嘅。」賀同意,宏福苑是當時最大型的維修,同意無加強巡查是不理想,不過,消防亦曾做預案。不過,杜指出該預案主要是救火。
消防同意生口具逼切危險 惟即使巡查發現不會執法
【11:23】針對宏福苑後樓梯「生口」問題,翁同意建築物結構的部份,不屬消防監管範圍。他同意消防巡查樓宇時,如果見到生口,不會直接執法,亦不會運用消防權力,發出告示或提出檢控。
杜淦堃引述消防內部政策文件,提到消防24小時內要處理有火警風險。杜問及生口是否絕對造成逼切危險(imminent danger)。翁同意。杜再問,如有人投訴,或前線見到該情況,會否覺得不妥。翁認為無錯。
被問在建築中設生口是否常見情況,翁稱做了30年,都沒有留意到這情況,並說無相關知識,做法並非常見。翁指出,指沒有文件或白紙黑字列明部門間分工,部門間一直這樣合作,舉例消防不認知工人需要「生口」進出棚外工作,因為涉及屋宇署監管,「佢哋先有專業去監管,工程係咪要呢啲」。
投訴機制改善消防主動轉介 副處長為權責把關
翁指,消防正投訴及轉介機制「做多一步」,本月正式開始,希望對外宣傳。他指,消防取得市民同意後,會主動做轉介,並主動接觸部門,希望市民知道政府已有最合適部門處理中。
被問到會否有「兜底制度」,以防不了了之,翁指,按照該機制,如轉介至屋宇署後,署方稱未能處理,雙方會加以溝通,即使最終未能找到合適部門,或相關部門都有懷疑,便會升格至交由副處長及部門管理層商討,決定應交由哪個部門處理。
消防同意部門間分工認知、溝通不理想
杜淦堃指,公道而言,部門間權責要視乎法例,根據《消防條例》,消防絕對有權力處理,「見到相信要響警號」,但似乎處理要靠部門經驗,而在大火發生前,反映無任何文件解釋處理的邏輯。
杜淦堃,今次聽證會見到各部門承認之前有不足,「已數唔到幾多次嘅不理想」。翁認為,部門間分工認知、溝通都不理想 。杜指出,因為法例演繹,大家理解權責未必一致。
吸煙投訴互轉介 消防同意部門間不知權責欠妥
【11:03】就地盤吸煙投訴,杜淦堃舉出2024年7月20日,有居民經職安建投訴表格,投訴宏盛閣一樓有工人吸煙,指「妄顧消防條例」。
直至7月22日,勞工處轉介給消防處,因涉火警風險。消防同日回覆,指不是消防的職權範疇。杜質疑,似乎大火前勞工處認為是消防處負責。翁同意做法是錯,他自己亦沒收到涉及工地吸煙的轉介。
杜指出,部門間不知道屬哪個處理,不能期望大眾知道應由誰投訴。翁同意當時情況不能接受。
【10:55】至於棚網物料,翁錦雄認為,在滅火救援上,認為棚網須具阻燃性,至於「要做到幾阻燃」,則屬屋宇署專業。
杜淦堃指,不同部門都有立場。勞工處袁子諾昨稱,勞工處沒有火警專業知識,不能判斷棚架阻燃性 ,故會與屋宇署、消防索取意見,但按翁錦雄聽證會上的說法,不應問消防處,而是只問屋宇署?翁同意。翁錦雄認為,棚網都屬屋宇署和房屋ICU處理。
發泡膠封窗問題 杜淦堃質疑出現「監管真空」
【10:53】杜淦堃引述獨立審查組(ICU)、房屋署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的立場書,指發泡膠臨時保護物料,不屬永久結構,故不受條例監管,亦不會作檢控。但按其證供指,居民向消防投訴,但消防覺得屬ICU處理,似乎有「監管真空」。
杜問 及「監管真空」是否明顯和嚴重。翁稱,不會說「監管真空」,認知是有ICU執法,至於ICU處理,就不便評論。
就生口、發泡膠、棚網及吸煙問題 消防稱不屬處理範疇
【10:00】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作供。他負責消防安全範疇,自1994年加入消防處,已加入逾30年。
獨委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表示,聽證會踏入第17日,希望消防可解釋由誰去處理宏福苑的投訴,形容是涉及職權範圍的問題。
就後樓梯生口、發泡膠、棚網問題,翁認為,應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處理,因宏福苑是房署轄下樓宇。至於有居民拍攝到有工友吸煙,翁指,應由勞工處處理 。
杜淦堃疑問,「似乎居民關注的火警風險問題,冇一樣關你事?」翁錦雄同意。
根據翁錦雄的證人供詞,火警設施分為主動和被動消防裝置,主動消防裝置包括火警警報系統、自動撲滅系統、喉轆等。主動消防裝置應由消防監管。
被動消防裝置,是樓宇結構一部份,如走火樓梯、阻隔火警的間隔,如高樓大廈所設有的防火層。翁同意,後者應屬屋宇署和房屋局ICU的責任,因屬樓宇結構的一部份。
外牆物料涉明顯火警風險 消防稱交相關專責部門最合適
根據《消防條例》第七條,消防處職責,其中一項是按情況所需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提供意見。
被問如外牆物料、或建築工程的物料明顯有火警風險,消防有否責任提供意見?翁指,因有清晰分工,被動消防裝置交由有相關專責部門是最合適。
舉例如工地放有易燃建築物料,可能造成火警風險,翁同意應交由屋宇署和房屋局ICU,因他們較熟悉,亦不知道工地是否需要使用該些物料才可完成,「我哋無咁嘅專業,如果我哋貿然話唔畀呢啲嘢係到,可能工程唔能夠進行。」
消防熱線曾接發泡膠投訴 揭無指引列明須轉介
針對宏福苑用發泡膠封窗問題,聽證會播放2024年9月13日,宏志閣住戶致電消防查詢,提到封窗物料使用易燃的發泡膠,詢問會否有危險性。接線生指,目前無就窗戶圍封物料規管,如有擔憂可以作出投訴,安排人員檢視。其後住戶稱找法團處理。
翁承認該通話「做得唔理想、做得唔好」。翁同意火前沒有指引去作轉介,目前會檢討,接到市民的投訴或查詢,消防統一取得市民同意,並主動轉介相關部門,之後與部門聯絡,確保大家有清晰分工,以免無人跟進。
被問大火前給線線指引不清晰?翁同意: 「可以咁講。」消防同日就「發泡膠阻出入口」投訴到場視察,最終投訴不成立,翁認為有關處理合理,因不涉阻礙逃生通道和緊急車輛通道。他認為大火前後處理不會有分別。
聽證會再引用其他居民投訴,包括2024年10月4日,法團副主席麥志雄發給消防處的電郵,關注發泡膠封窗問題。高級消防隊長回覆指,投訴人可找屋宇署或勞工處。被問答案是否穩妥?翁同意,並補充說宏福苑的情況應交給房屋局ICU。
杜問及,前線同事是否不了解處理部門。翁認為,同事知道由屋宇署負責,但於不同樓宇由屋宇署或定ICU監管,「同事唔係咁清晰」。
杜質疑,市民不懂分辨有關問題非消防處理,亦不懂得分辨投訴和查詢的分別。翁同意,「所以以後投訴、查詢都會轉介」。
陸啟康:大火揭「唔知邊個管」的火警灰色地帶
獨委會主席陸啟康問到,「今次會否跌了入好灰色地帶,消防處、勞工處、屋宇署、房屋局ICU是否應有聯繫、甚至成立一個task force,因為工程的消防風險,後果都好大。」
翁指出,已與屋宇署討論,認為樓宇分工可以更清晰。陸啟康形容,今次火警將灰色地帶 、「唔知邊個管」的問題完全浮現。翁表示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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